安全管理网

焊接与切割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24日
4.2.6.1 二氧化碳焊接时,应加强通风换气措施。
4.2.6.2 二氧 化碳预热器应用36V安全电压,如超过安全电压则应加装防触电装置。
4.2.6.3 二氧化碳焊枪冷却装置要密封性良好,不得破损漏水。
4.2.6.4 气体保护焊机作业结束后,立即切断电源和气源。禁止用手触摸焊枪导电嘴,避免烫伤。
4.2.6.5 盛装保护气体的高压气瓶应小心轻放竖立固定,防止倾倒,气瓶与热源应大于3m。
4.2.7 氩气保护焊操作安全
4.2.7.1 用钍钨合金棒作电极时注意防止放射性伤害,电极棒用后应放在铅封盒子内。
4.2.7.2 焊工打磨钍钨合金棒,应在专用的良好通风装置的砂轮上或抽气式砂轮上进行,砂尘用吸尘罩回收后妥善处理,操作时戴好防尘口罩,磨削完毕后应洗手洗脸。
4.2.7.3 采用高频振引弧器,为防止脉冲高频电流对人体辐射伤害,高频引弧器应装延迟继电器,当电弧正常后能自动切断高频引弧装置电源。
4.2.7.4 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用金属编织的屏蔽套并可靠接地。
4.2.8 埋弧焊的操作安全
4.2.8.1 埋弧焊用电缆必须符合电焊机额定焊接电流的容量,电缆绝缘性能良好,各种导线注意理顺,防止扭转受阻或被熔渣烧坏。
4.2.8.2 在焊接中应保持焊剂连续覆盖,以防止焊剂中断突然产生强烈弧光灼伤眼睛。
4.2.8.3 灌装、清扫、回收焊剂应采取防尘措施,防止焊工吸入焊剂粉尘。
4.2.8.4 半自动焊的焊接手把应放在妥当位置,以防短路。
4.2.8.5 电器控制箱应配有防护罩。
4.2.8.6 焊接机头小车、送焊丝电动机应使用低压或直流电源。
4.2.9 等离子弧焊接与切割的操作安全
4.2.9.1 等离子弧割炬应保持电极和喷嘴同心,要求供水系统密封良好不漏气、不漏水。
4.2.9.2 等离子弧焊接、切割作业点,应设有工作台并采用有效的局部排烟和净化装置或设水溶工作台等。
4.2.9.3 应保证工作气体和保护气体供给充足,并设有气体流量装置。
4.2.9.4 使用钍钨电极棒时,其安全防护措施与钍钨极氩弧焊相同。
4.2.9.5 等离子焊接时,必须采取防高温灼伤、触电、尘毒危害等措施。
4.2.10 电渣焊的操作安全
4.2.10.1 电焊造渣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白炽光强烈辐射,防止铁水飞溅灼伤。
4.2.10.2 焊前认真检查供水冷却系统是否完好,如成形滑块、进排水管不畅通或有泄漏,则排除故障后方可操作。
4.2.10.3 当滑块垫板与焊接贴面不紧密,金属溶液发生渗漏时,严禁用潮湿的石棉布堵塞。
4.2.10.4 操作平台要求平整宽敞、四周有防护栏杆、上下扶梯方便,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照明。
4.2.11 电阻焊的操作安全
4.2.11.1 装有电容贮能装置的电阻焊机,在封闭的控制箱门上应有联锁机构,当开门时应使电容 短路,手动操作开关时应符合电容短路安全措施。
4.2.11.2 复式、多工位操作的电焊机,应在每个工位上装有紧急制动按钮。
4.2.11.3 手提式电焊机的构架应能承受操作时的震动,吊挂的变压器应有防坠落措施。
4.2.11.4 焊机的脚踏开关,应有牢固的防护罩,防止意外开动。
4.2.11.5 电阻焊机作业点,应设有防止工件火花飞溅的防护挡板或防护屏。
4.2.11.6 电焊机控制箱装置的检修与调整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4.2.11.7 焊缝作业应该注意电极旋转方向,防止滚轮切伤手指。
4.3 船坞与船上焊接安全
4.3.1 焊接设备安全
4.3.1.1 在修造船舶中,焊接设备与机棚禁止上船,如确需上船时,应事先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单”,经生产保障部审批,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上船。
4.3.1.2 船坞放置电焊机时应备有防护罩,防止潮湿、日晒和下落物等,以防损坏焊机。
4.3.1.3 氧气软管、乙炔软管不得与焊接电缆混绞在一起。
4.3.2 焊接操作安全
4.3.2.1 在恶劣天气进行露天焊接时,必须采取防风、防雨、防雪以及防滑等安全措施,否则应停止工作;在狭窄舱内工作时,必须设有通风装置。
4.3.2.2 狭窄部位工作时(只能允许一名焊接工操作的场所),应由有安全知识并能尽责的监护人进行监护,监护人应认真负责并坚守岗位。
4.3.2.3 在封闭性和半封闭型容器、罐、桶和舱室中工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清舱和通风,排除可燃、易爆和有害于健康的气体,保证作业区含氧量高于18%,并应断开筒体或容器上的管路接头,必要时还应在气源侧加盲板封闭方可施工。
4.3.2.4 在船坞里,不得随意拉动船上固定照明,狭舱内采用带有安全外罩36V以下工作灯,工作灯变压器必须接地,且不准上船,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作为工作灯电源,在锅炉和水柜等特殊危险场合下,应采用电压为12V 的工作灯。
4.3.2.5 在锅炉、狭舱和油柜内不得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和气割作业,对以聚脂、合成泡沫等作为绝缘材料层的容器和管道上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时,应注意采取防火措施。
4.3.2.6 在船上舱内工作时,应先将焊接电缆、氧气和乙炔软管拉到工作场所后,再开动电焊机、氧气和乙炔供气阀。严禁带电的电缆线作长距离拖动。
4.3.2.7 焊割工在高处作业,应备有梯子、带有栏杆的工作平台、标准安全带、安全绳、工具袋及完好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4.3.2.8 露天作业遇到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焊接、切割工作。
4.3.2.9 登高焊接、切割,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环境条件,定出危险的范围,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内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和停留人员。
4.4 焊接与切割防火防爆安全
4.4.1 船舶在喷涂油漆和舱内木工作业时,划定的禁火区内严禁进行焊接、切割和气刨作业。
4.4.2 凡易燃易爆的场所、容器、管道、密闭舱室以及涂装过的狭小舱室和双层底,需进行明火作业时,应由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动火申请单”,经施工部门领导和安全环境管理部审批,并对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
4.4.3 舱室内在喷涂油漆及涂敷后,必须经测爆检查并确认合格,才能进行焊接、切割和气刨作业。
4.4.4 在从事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等焊接、切割作业前,必须泄压并排除管道内的易燃品和毒品或有害气体,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焊接、切割、气刨和打磨作业。
4.4.5 在修船作业中若工作周围环境无法进行事先检查,如因人孔、舱口盖以及门上锁不能进舱、柜和居住室等,则不得进行焊接、切割和气刨作业,遇到此类情况工人有权拒绝操作。
4.4.6 焊工在焊接、切割中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4.4.7 在公司规定的禁火区内,不准焊接、切割。需要焊接时,必须把工件移到指定的动火区或在安全区进行。
4.4.8 焊接、切割作业时,如附近墙体和地面上留有孔、洞、缝隙以及运输皮带连通孔口等部位留有孔洞,都应采取封闭或屏蔽措施。
4.4.9 焊接、切割车间或工作地区必须配有足够的水源、干砂、灭火工具和灭火器材。存放的灭火器材应是经过检验合格的,有效的。根据扑救物料的燃烧性能,选用灭火器材。
4.4.10 焊接、切割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种,经专人检查确认完全消除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4.4.11 修船时遇到船上放有炸药和爆炸物品等,必须将上述物品卸到陆地安全地方,并经安全环境管理部确认取得动火证明,才能进行焊接、切割、气刨和打磨作业。
4.4.12 修船中进入封闭舱室进行焊接、切割、气刨等作业之前,必须事先进行清舱排气。使舱内可燃气体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1%,并经检查确认合格。
4.4.13 禁止在带压力或带电压以及同时带有压力、电压的容器、罐、柜、管道、设备上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不可能泄压状态下切割时,应向上级主管安全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
4.4.14 应防止由于焊接、切割中的热能传到结构或设备中,使工程中的易燃保温材料、或滞留的易燃易爆气体发生着火爆炸。
4.5 焊接与切割的劳动保护
4.5.1 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以及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者。
4.5.2 焊割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效安全操作证。
4.5.3 从事电焊的工作人员,应了解所操作电焊机的结构和性能,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
4.5.4 在封闭容器、罐、桶、舱室中焊接、切割,应先打开施焊工作物的孔、洞,使内部空气流通,以防焊工中毒、烫伤,必要时应有专人监护;工作完毕和暂停时,焊、割炬和胶管等都应随人进出,禁止放在工作点。
4.5.5 焊工所需各类防护用品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4.5.6 焊工用面罩有手持式和头戴式两种,面罩和头盔的壳体应由难燃或不燃的且无刺激皮肤的绝缘材料制成。罩体应能遮住脸面和耳部,结构牢靠、无漏光。
4.5.7 气焊、气割作业,应根据焊接、切割工作板的厚度,选用相应型号的防护眼镜片。
4.5.8 焊接、切割的准备、清理工作,如打磨焊口,清除焊渣等,应使用镜片不易破碎的防渣眼镜。
4.5.9 焊工穿用的工作服不应潮湿,工作服的口袋应有袋盖,上身应遮住腰部,裤长应罩住鞋面,工作服不应有破损、孔洞和缝隙,不允许沾有油脂。
4.5.10 在焊接、切割时,为了防止火星、熔渣灼伤,焊工应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4.5.11 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工作服,不能用一般合成纤维织物制做。
4.5.12 焊工在可能导电的焊接场所工作时,所用的手套应该由具有绝缘性能的材料(或附加绝缘层)制成,并经耐电压5000V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4.5.13 焊工防护鞋应具有绝缘、抗热、不燃、耐磨损和防滑的性能。防护鞋的橡胶鞋底,应经耐电压5000V的试验合格;在有积水的地面焊接切割时,焊工应穿用经过耐电压6000V试验合格的防水橡胶鞋。
4.5.14 为了防止非熔化极氩弧焊和等离子焊使用高频振荡器产生的高频电磁场对焊工的危害,应控制加班加点,并做好屏蔽防护工作。
4.6 焊接作业场所通风
4.6.1 专门的焊接车间或焊接工作量大的工作场所,应考虑设置固定式、岗位式焊接烟气净化装置或考虑全室通风,全室通风换气量一般不应少于每个焊工57m3/min的进风通风量。
4.6.2在封闭容器或狭小舱室焊接时,应使用小型焊接烟尘净化器或采用有效的通风。
4.6.3 固定工位的焊接可采用局部通风的换气办法,其罩口风量、风速应根据罩口至焊接作业点的控制距离计算控制风速,一般罩口风速应大于1m/s,罩口的形式应结合焊接作业点的特点。
4.6.4 船舶舱室焊接应采用送风和排风式风机,进行舱室通风。
4.6.5 选用低噪声通风除尘设施,保证工作地点环境机械噪声值不超过85dB。
4.6.6 焊接、切割等工作,如遇到粉尘和有害气体又无法采用局部通风措施时,应采用送风呼吸器。
4.6.7 焊工在进行等离子焊机焊接或切割时,应采用密闭罩及净化系统。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