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保护线连接可靠。
3. 触电危险性大的环境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4. 配电箱应坚固、完整、严密,箱门上喷涂红色“有电”字样或红色危险标志。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5. 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6. 配电箱、配电盘应经常进行巡视和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变色;配线是否破损;各部连接点是否牢固;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缺陷及时处理。此外,还应经常进行清扫除尘工作。
7. 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十.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设备
1. 手持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手砂轮、冲击电钻等工具。这类设备的安全使用条件是
Ⅰ类0类设备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
Ⅱ类、Ⅲ类设备没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要求。
2.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或地线)不应单独敷设,而应当与电源线采取同样的防护措施,即采用带有保护芯线的橡皮套软线作为电源线。
3.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电源插座和插销应有专用的接零(地)插孔和插头。
4. 绝缘电阻合格,带电部分与可触及导体之间的绝缘电阻Ⅰ类设备不低于2MΩ,Ⅱ类设备不低于7MΩ。
5. 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6. 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十一. 电焊设备
1. 电焊时应当戴帆布手套、穿胶底鞋。在金属容器中工作时,还应戴上头盔、护肘等防护用品。
2. 固定使用弧焊机的电源线与普通配电线路要求相同,移动使用弧焊机的电源线应按临时线处理。
3. 弧焊机的电源线上应装设有隔离电器、主开关和短路保护电器。
4. 电焊机外露导电部分应采取保护接零(或接地)措施。
5. 弧焊机一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Ω,二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 MΩ。
6. 移动焊机时必须停电。
7. 露天使用的电焊机应有防潮措施,机下应用干燥物体垫起,机上有防雨罩。位于沟槽附近的焊机应防止土埋。
8. 电焊机的外壳应完好,侧接线柱防护罩安装要牢固。
9. 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橡套缆线,其长度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十二. 照明
1. 生产现场照明灯线路的敷设,除护套缆线外,应该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
2. 办公室、宿舍的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灯具对地面垂直距离不应低于2.5m。
3. 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一般不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4. 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供电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24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十三. 接地、接零及防雷保护
1. 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器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2. 当外接电源时,应首先了解外接电力系统中电气设备采用何种保护,方可确定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不可盲目行事。
3. 工作零线兼作接零保护时,零线应不小于相线的1/2。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和熔断器。
4. 用电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采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多股铝线。
5. 接地线或接零线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应设在明显处,导线不应承受拉力。
6. 采用接零保护的的单相220伏电气设备,应设有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工作零线兼作接零保护。
十四. 停电和送电
1. 线路故障和设备检修,需经有关领导,安检科和生产部的许可方可停电。
2. 停送电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严禁非工作人员任意停送电。停电作业时,要穿长袖衣服,用防护用品,站在专用的绝缘物上操作。操作时要由技术熟练和对本系统设备熟悉的人监护。停电先停负荷侧,送电先送电源侧,严禁带负荷停送电。
3. 高压变配电因检修或工作需要而停电时,要将线路上的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拉开,并在停电设备可能发生感应电压的部件接地线。电容器放电后接地,对施工设备的进出线各相进行验电,确认设备无电。
4. 工作人员必须在停电设备的范围内作业,并与带电部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并在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处悬挂禁牌,设专人监护,着装安全,保护用品齐全方可开始作业。
5. 作业现场工作人员除正常检修工作人员外,还要有专人巡回检查和监护。各部位监护、检查人员在未得到命令前不许随便离岗。
6. 作业完毕在恢复供电前,要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接地线,短路线,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要全部拆除,供电线路、变配电设备上无任何遗留材料、工具、杂物等,通知所有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地点,由作业组长检查无误后办理送电手续,有关领导下达送电命令后方可恢复供电。
7. 变电站线路跳闸时,有重合装置的,若重合不成功,不得强送;无重合装置的,不得试送,必须经线路运行管理单位确认确无断线,方可按正常程序送电。
8. 变电站出现线路接地信号后,应立即判明接地线路,按调度命令停电并通知运行管理单位巡线处理。
十五. 电气作业中注意事项
1. 禁止非持证电工装接电气设备。
2. 严禁任何人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 破损的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调换,禁止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 禁止利用电热和灯泡取暖。
5. 设备检修切断电源时,严禁任何人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
6. 禁止用水、煤油冲洗擦拭电气设备,禁止用压缩空气吹电气设备。
青海义盛选煤有限公司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