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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加强船员防工伤教育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31日

        航运企业的运输生产是通过船员操作船舶来实现的,由于船舶和航运的特殊性,决定了船员从事的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船员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船舶常年航行在海上,船员工作中要经受狂风巨浪、恶劣海况的考验,要经受船舶远离大本营而独立解决各类问题甚至突发事件压力的考验,要经受由于航区、纬度的变化引起的气温骤变的考验,要经受由于经度的变化时差调整产生的搅乱人体生物钟继而引起身体不适甚至失眠的考验,工作环境相当艰苦。有时还会因为长时间工作在外,远离妻儿父母,生活枯燥等原因造成工作情绪低迷注意力不集中,此时极易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所以船员是工伤事故多发的群体。但这绝不意味着船员的工伤事故是不可控的,许多案例和事实证明;如果航运企业领导安全意识强,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视加强船员的防工伤等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积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重视按章操作,就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安全风险是可以预控的,船员工伤事故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
        从公司到船舶,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要始终坚持把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加强船员的防工伤教育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如通过举办船舶技术干部和中普船员专业培训、专兼职安全员培训班、加强船员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等多种途径,把近期发生的比较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归类集中,和广大船员同志们一起分析、探讨、交流,通过对这些工伤案例的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根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大家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大家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意识,坚决杜绝违章行为。希望通过对这些工伤案例的分析能对大家今后的劳动安全有所帮助,能够避免今后上船工作时犯同样的错误,能够预防和减少重复性工伤事故的发生。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是工作的快乐,是平安,更是一种珍惜生命的人生态度。安安全全上船,平平安安回家,会让
        亲人少一份牵挂,父母多一份宽慰,家庭多一份快乐。安全是一种责任,责任在我心,安全伴我行。企业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通过要求船舶领导和船员同志们对去年以来船舶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自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自查清理,预防和减少重复性工伤事故的发生。介绍一个典型的工伤案例:2011年3月19日某货运公司所属的一艘巴拿马型散货船从曹妃甸空载驶往营口装货,航行途中进行清扫舱、吊运货舱垃圾工作,在吊运NO.4舱垃圾过程中,因吊货索导向滑车固定索断损,受力的吊货索高速弹向在现场作业的水手长头部,导致其当场死亡。据调查,该船船员利用船艏绞缆机、绳索和滑车从事吊起NO.4货舱洗舱残留水时,因绳索老化突然断裂,打到刚好路过的水手长脖颈,造成当场死亡。这起事故与2009年2月另一艘4.4万吨级散货船水手油漆烟囱从高空中坠落受伤的原因雷同。是一起重复性的工伤事故,都是因为平时对船用绳索缺乏有效的保养,工作前对起吊用的绳索未进行认真的检查,安全意识淡漠,导致惨剧的发生。假如巴拿马型散货船的船员能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接受4.4万吨级散货船的事故教训,对船用绳索进行了认真的检查、保养。假如在工作前及时更换了老化的绳索,这起事故本可避免。
        安全不是生产指标,欠产了可以追回来,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事故一旦发生不可挽回。一个活生生的生命顷刻之间消失,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从此陷入悲痛。所以安全生产是每一个人、特别是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责任。人生道路漫漫长,悠悠岁月需平安,为了每一个人都能潇洒的走完人生,为了自己的家庭幸福,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要牢记安全,珍爱生命。特别是远离家庭在外奔波的船员,更要牢记这个血的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对船用绳索的保养、检查和及时更换,对长期堆放的绳索也不能掉以轻心,防止重复性工伤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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