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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要以反“三违”为重点

作者:王昕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7日

  安全的基本涵义是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即:无危则安,无损则全。
    “三违”是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俗称,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这里所谓的“章”就是指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安全管理就是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广大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和职工危害,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在煤矿95%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三违”造成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安全管理中以反“三违”为重点。

    一、“三违”的形成有其一定的历史渊源。
    首先是安全意识差,危险判断能力不够;其次是人员素质低;还有是机械化程度低等等。
    安全意识差首先是侥幸心理所致,因为并不是每次违章都会造成事故。如乘坐矿车严禁伸头探臂,可是个别职工就是要将脚伸出车外,即使有人被对行的矿车撞下双脚,也没有起到警示作用;另外安全培训教育跟不上生产实际的需要,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人员素质低是因为;现在工作在采掘一线的45岁以上的员工大部分是七、八十年代从农村招来的,文化水平较低;35岁以上的员工基本上是复转军人和内部照顾的工伤、工残子弟——这些煤矿生产的主力军,虽然勉强念完了高中,但对煤矿生产安全知识了解很少;20几岁的年轻人中虽然有了大中专毕业生参加煤矿生产,但是煤矿的艰苦环境使他们心浮气燥,不安心工作。以前的懒办法、坏习惯、旧传统一代一代地传了下来。
    机械化程度低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对老旧改造矿井资金投入不足;另一方面是人员技术水平差,致使高精尖的先进设备不能尽早地运用于煤炭生产实践,从而导致员工劳动强度太大。
    这样就使苦脏累的煤矿生产行业中,滋长了省时省劲办法多,不要规程,不遵守规程的“三违”者。

    二、“三违”的危害
    俗话说:“条条规程血写成,莫让鲜血再染红”,十次事故九次以上是由于违章作业造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并不是每次违章都会造成事故,所以人们就存有侥幸的心理,而我们安全管理——反“三违”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一万,防止万一,根除事故苗头,排查事故隐患。
    无数事例都能说明“三违”的危害。
    如2005年元月4日同煤集团同家梁矿运销站段成英在装车时违章操作被拉成重伤事故,没有将已经背在身上的保险带挂在车皮上,在列车碰接时从车上掉下来。由于安全意识差,很简单的一个动作没有做到,造成终身残废。
    再如2002年10月30日同煤集团同家梁矿综采二队闫利军违章作业,检修机组时没有拉下隔离开关,也没有将起动按钮恢复到停止位置,当电源接通以后机组直接运转,将正在检修的闫利军刨伤致死。
    2003年1月29日全国人大代表同煤集团马脊梁矿综采一队党支部书记梁宏伟,在工作面指挥生产时被支架工误操作,将支架护壁板打开挤伤致死,其直接原因就是支架工工作不认真。
    这只是“三违”给员工本人造成的伤害,由于员工的伤残给家庭、企业、社会等各方面,造成的损失何止上千万。太多太多的例子说明了照章操作的重要性,也说明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等传统恶习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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