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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21日

        2.加大“打非、治违、抓责任”力度。坚持经常性重点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监督防范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异地转移。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取缔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生产事故。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3.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青政办发〔XX年〕46号),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针对全年各个时期的形势特点、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行动,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整改。
        (五)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1.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加大安全投入,以科技为支撑,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班组建设和现场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抓好对员工的培训教育,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从严处理。
        2.强化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园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平政发〔2010〕13号)要求,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坚持重心下移,实行网格化管理,对网格内的所有单位都要逐一明确和落实单位主管责任及政府监管责任,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统筹区域经济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保证人员、经费、装备的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3.强化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
        4.强化落实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镇(街道、园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每周至少要有一天时间研究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领导干部下矿井、下车间、检查安全生产制度。
        5.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各个行业、部门和企业,严格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对事故多发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要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本次活动的意义,发动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7月至11月)
        各单位要针对“基层基础年”工作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在实施过程中,安监办要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安委会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或抽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0年12月)
        要对“基层基础年”活动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对好经验、好做法要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街道安委会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青岛市关于深入开展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迅速把深入开展活动的精神传达到基层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活动的核心内容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开动脑筋、出思路、想办法抓好贯彻落实。
        (二)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研究,抓好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活动的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具体措施。
        (三)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的开展;要抓好学习教育、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督查检查、整改验收、总结等阶段和关键环节,确保活动效果;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在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以及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市政府将对全市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四)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和宣传栏等各种有效手段,大力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宣传热潮,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同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切实加强信息报送。为及时掌握并认真总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情况,各企业、各村庄各单位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6日前和11月30日前将季度总结报告和全年贯彻落实情况的总结材料报同和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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