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创新执法方式,提升监察执法效能。各省局在推广集中监察、解剖监察、示范监察、异地监察等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提高了监察执法的效率和效果。山西局实行网络式监控监察,制定了《煤矿安全网络式监控监察办法》,适时监控煤矿证照、矿井隐患排查治理等九个方面情况,所属分局每旬将监控矿井生产、安全状况、井下生产作业人员和带班领导等情况汇总上报省局。吉林局注重监察和服务相结合,约请事故多发、安全生产问题较多煤矿企业的主要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谈话,帮助企业查找安全生产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帮助企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陕西局将历年的行政处罚案卷列出明细,对行政处罚未落实的,查明原因并研究下一步措施,对落实确有困难的分步落实,对抗拒执法的一律列入“黑名单”,暂停该矿相关审批事项,督促其将行政处罚落到实处。
(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情况
1.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各省局严格标准和程序,规范开展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工作,依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等标准、规范和规定,严格坚持“四个不准”,即项目未经核准不准受理安全专篇、安全专篇未审批不准开工建设、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准进行矿井竣工验收、安全设施和条件未通过竣工验收不准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等制度,对矿井进行安全设施审查和验收。上半年,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煤矿建设项目371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煤矿建设项目157个。
2.狠抓源头治理,认真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监察。各省局按照总局、国家局《关于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国家局《关于组织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监察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监察。山西局深刻吸取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教训,组织开展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监察,共监察建设矿井216个,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和安全生产隐患659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644份,对52个煤矿罚款1645万元。宁夏局根据建设矿井特点确定重点监察对象,由局领导带队,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安监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将查出的问题向自治区政府进行汇报,提请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情况
1.严格安全许可,扎实开展颁证管理工作。各省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颁证标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管理工作。截至6月底,全国共颁证12498个,其中:企业证641个,矿井证11857个。上半年新颁证262个,其中:企业证17个,矿井证245个;延期许可证518个,全部为矿井证;变更许可证579个,其中:企业证22个,矿井证557个;注销许可证327个,其中:企业证8个,矿井证319个。
2.开展专项监察,督促企业持续保持颁证条件。各省局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纳入年度执法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通过专项监察督促煤矿企业持续保持颁证条件,对监察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进行处罚。云南局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专项监察制度》,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明确了专项监察的具体步骤:一是由县级监管部门组织煤矿学习专项监察的工作要求;二是由煤矿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和专项监察的具体内容进行自检自查;三是由地方监管部门对矿井是否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四是对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煤矿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五是对专项监察合格的矿井,在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上加盖专项监察合格印章,对不合格的矿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3.完善工作程序,严把安全许可关口。各省局设立了办证大厅或办证窗口,制定完善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受理、审查、制证、颁发等工作程序,明确了各岗位工作职责,严把安全许可关口。河北局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的各个环节纳入了工作程序,细化了各环节相衔接的要求。从资料接收到存档,每个环节都明确了要求和责任。对暂扣、吊销、注销、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也提出了具体的程序化规定。黑龙江局出台了《黑龙江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行受理和审批分开,及时研究审批,做到了严格审核、集体决策、依法颁证。
(四)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1.制定实施办法,推动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工作的开展。总局、国家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后,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兵团等18个省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对地方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多数省局在具体实施办法中确立了省局负责监督检查市级监管部门,所属分局负责监督检查县级监管部门的“下管一级”的工作原则。
2.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各省局认真履行职责,采取量化考核、联合执法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江西局制定了量化评分表,将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工作的内容细化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情况,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的情况等10大项、25小项进行量化考评。湖南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监察建议和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以省政府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明查暗访和集中执法活动为抓手,以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为载体,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向省政府报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上半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单位执法计划完成不均衡。个别省局和分局全年总监察工作日或全年“三项监察”执法矿次未能实现时间过半、完成计划过半。个别省局和分局执法计划分项完成进度不平衡,虽然实现了计划总量完成过半,但分项监察工作日和监察执法矿次完成比例有的过高,有的过低,进度不平衡,监察执法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煤矿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边建边批、批小建大等问题,有的未经核准即开工建设,有的在安全设施设计未审批的情况下非法施工,有的存在边整合、边建设、边生产的情况,有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部分资源整合煤矿存在整合方案不落实、进展缓慢等问题,假整合、真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有的还酿成事故。
(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个别省局安全生产许可证基础管理工作仍较薄弱,有的未完整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综合管理数据库》,不能全面反映煤矿企业基本情况及持证情况;有的省局未按要求及时向国家局上报相关统计表格;有的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对颁证情况进行定期公告。
(四)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有待深化。部分地区地方监管责任没有很好地落实,监管人员不能有效开展工作;有的地区没有明确煤矿新建项目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市级以下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力量不足、经费不够、工作不规范;有的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缺乏煤矿专业知识。同时,个别省局和分局对地方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存在畏难情绪,工作力度不够。
三、下步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要求
今年后几个月,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严格执法,严厉打非,严防煤矿重特大事故,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努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按照总局、国家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利用各种方法途径,认真组织煤矿企业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强化宣传教育。要结合下半年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研究制定贯彻落实《通知》的配套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开展好“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科学组织,严格按计划实施监察。要强化严格按计划实施监察的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局年初审批(备案)的执法计划,保证执法计划的严肃性。在执行执法计划过程中,要统筹安排,科学组织,既要确保全年执法工作任务和各个分项任务的完成,又要保证执法计划执行的均衡性。确需调整执法计划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后的计划不得降低总监察工作日数和“三项监察”执法矿次。要加强对执法计划的考核,做到底数清晰。要及时分析执行计划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执法计划的完成。
(三)进一步完善程序和制度,规范监察执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实施标准》,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执法行为的规范化。要建立健全监察执法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努力推进执法行为的制度化。要健全完善监察执法程序,做到编制计划、编制预案、亮证执法、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通报情况、整改复查、总结归档等环环相扣,实现执法行为的程序化。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通知精神,做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要贯彻落实总局、国家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切实提高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水平。对未经核准的煤矿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审批安全设施设计的,不准开工;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予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对资源整合矿井未履行相关手续的,一律不允许开工建设;进入建设程序的,要督促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严禁借建设名义违法组织生产。对无视监察指令、冒险蛮干的煤矿建设项目,要依法严厉打击直至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五)进一步严格许可,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管理工作。要贯彻落实安全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严格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口。对尚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要限期办理,拒不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要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和延期审查,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办矿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要积极推广应用“金安”工程系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六)进一步履行职责,强化对地方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要继续贯彻落实总局、国家局《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加强与地方国土、公安、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更大的煤矿安全工作合力。要针对监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地方政府提交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建议书,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送达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监察意见书。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继续组织开展示范监察,切实提高地方监管部门的执法水平,促进地方监管责任的落实。
武安镇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规划
县安委会:
2009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安委会、县安监局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积极推进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扎实有效地做好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查安全、除隐患、保平安,打好“四大战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倡导安全文化,强化安全监管,加强“三项建设”,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使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已连续多年达到“零事故、零死亡”的“双零”目标。现就2009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纳入了目标管理体系。年初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成立了以镇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了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协管安全生产工作,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下拔安全生产专项办公经费为安监站配置了电脑、相机等办公用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事来抓;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做到了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积极参加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狠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镇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制定了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学校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编制了《武安镇2009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年初工作会议上,镇政府与各村、镇属部门和各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村及各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成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确定安全生产监督员,进一步促进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三、开展整治活动,层层把关抓落实
(一)非煤矿山整治。镇政府和砖瓦厂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砖瓦厂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并报交安监站备案。及时转发《郓城县落实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做好非煤矿山企业防范强降雨、雷电、地质灾害引发此生事故的通知》的有关非煤矿山监管文件,按照标准督导全镇六家砖瓦厂建立健全机构和制度,做好安全等级量化管理工作。一年来,认真检查企业安全及责任落实情况,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34次,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由专人督促企业整改,确保整改率100%。
(二)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整治。组织派出所、工商、供电、安监等部门人员对镇内所有加油站、烟花爆竹及液化汽零售店进行检查,对无证经营的及时进行查处,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3份。对学校、重点消防单位和重点村队进行了安全巡查,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道路交通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农用车、摩托车的管理,由交管所、派出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工作人员对交通路口进行现场检查,对违规违章的驾驶员进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严厉打击非法客运,对“三无”车辆进行严厉查处。
(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管理。一年来,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多次对全镇食品、药品进行安全大检查,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
四、开展专项行动
(一)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郓政办发[2009]23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活动要求,积极筹备,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 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切实把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贯穿于“责任落实年”之中,并结合“四大战役”、“两会”节假日专项行动抓好落实。
1、检查组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集镇安全生产进行大巡查,主要是小加油、烟花爆竹销售点、液化气销售点。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及违规经营的行为进行了严励的处理,依法取缔了2家小加油站点,并没收倒气工具一宗。
2、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在派出所指导员的陪同下,我镇安监站对武安梦园中学、武安中心小学进行安全检查,听取了学校校长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来学校开展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了当前学校安全教学重难点,并且查看了学校房屋、宿舍、楼梯等设施。
3、检查组对镇的网吧进行了检查,对配备安全设施不足、安全保障差、用电不规范的现象责令业主进行及时整改。
4、组织人员对我镇内的板材加工及部分纺织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抓好落实,并对企业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导。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大力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责任落实年”各项措施的落实,我镇积极筹备了“安全宣传月”活动。为了广泛宣传、动员全镇人民参与活动,在镇主要街道和人员集中地方张贴宣传资料、标语、悬挂条幅、发放安全知识资料等活动进行宣传。并组织人员到武安村十字路口处设咨询台,悬挂条幅开展咨询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宣讲安全常识。围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在全镇形成了“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活动氛围,确保了安全事故的零发生,保障了安全生产持续有效的进行。印发了安全宣传资料1000余份,印发内容为我镇人民接触比较多的我国的《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用电等安全知识。
(三)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按照县安委会部署组织开展了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一年来,我镇组织开展了四次安全大检查活动。针对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采取经常性督导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时段和全年主题相结合,进行了充分、合理、有效的安全大检查,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存在不足
(一)安全意识较为薄弱。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现象比较严重,加之外来员工较多,这些人多数来自农村,安全意识缺乏。
(二)安全设施不够完善。预防安全事故的硬件设施不全,如有些路口没有安装红绿灯或警示标志等。
(三)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够。尤其是新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必要的自我防护技能。
(四)安监系统硬件建设投入不足。缺乏必备的专业检查检测装备,没有专用的执法检查车辆,安监人员自身防护器材缺乏。
四、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我镇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此,我们将突出“五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抓基层基础。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加强乡镇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监管监察和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设置基础台帐、健全监管网络、配备监管设施,充分发挥乡镇的安全监管职能。
二是抓隐患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地镇和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反“三违”习惯化和行政许可规范化,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措施,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抓重点防范。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大节日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化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继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整治规范摩托车安全管理,加强对农村客运、危化品运输等的执法检查,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季节防火特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继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具备安全条件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严防遗患成灾;加强对加油站等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实施分类整治,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继续对全镇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业主及时整改,对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关闭。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部门加强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液化气、加油站、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等其他方面的安全监管,强化隐患排查,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四是抓宣传教育。认真落实 “三级教育”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结合“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自身保安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关注安全、防范事故的良好氛围。
五是抓安全执法。建立镇村联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查重点道路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存在的“三非、三违、三超”等行为,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形成“违法成本高,守法成本低”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责任倒查要求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武安镇政府
二0一0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