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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上半年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总结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4月24日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煤矿专业人才资源匮乏,制约了煤矿安全生产。目前煤炭行业技术人才不足和从业人员素质不够,造成了企业安全基础弱化,制约了煤矿安全生产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小煤矿安全管理及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流动性大,个别煤矿出现人才断层现象,影响了安全生产。
      三是工学矛盾比较突出。一些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就不能工作,参加工作就影响培训,矛盾比较突出。
      总之,我们认真贯彻国务院、陕西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中心,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以煤矿安全教育培训为抓手,以煤矿瓦斯和灾害治理为重点,全面强化安全监管职能,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市煤炭工业经济保持了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面对我市煤炭工业快速发展、产量和规模迅猛增长、煤矿安全监管任务日益艰巨的形势和要求,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理念,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筑牢煤矿安全管理基础,强力推进我市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国际大都市做出新的贡献。
   
存在的主要差距在总结成绩及经验的同时,与上级要求及与先进单位相比,我矿在职工安全培训方面还存在以下差距:一是由于我矿职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提高教学质量的难度越来越大,参加“机考”的难度也较大;二是由于矿办公场所集中调整、工业广场集中整治,安全实训基地建设没有按计划完成;三是安全培训领导力量薄弱,对基层指导的力度还不够到位,基层区队“四五级联动培训”还没有完全达到培训体系标准要求;四是安全培训计划对退休、调岗、调出职工把握不够全面,故造成部分培训计划有较大变动。不过由于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才会导致各种大问题的出现,所以我们一点也不能忽视小问题,煤矿安全没有小问题,全是客观存在的大问题,只是还没有爆发,所以我们将继续不断的努力,将煤矿安全工作永远放在第一位!虽然现在我们的工作成绩十分出色,不过这些是不够的,需要我们长时间继续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做好我们的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全县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依法治安、管理强安、科技兴安、人才保安”战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中心任务,采取多种途径,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推动煤矿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煤矿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要责任,是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主要途径和手段,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因此,做好煤矿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意义深远,必须真抓实干。今年,煤矿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原则上采取“一分三统” (分矿培训、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办法进行。分矿培训:由各煤矿企业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统一教材:县安全监管局结合我县两大矿区和不同煤层的主要特点,有针对性的编印培训教材,发至各乡镇、各煤矿企业。统一考试:学习培训结束后,县安全监管局统一命题,县安全监管局或乡镇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逐矿进行考试、考核。统一发证: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县安全监管局统一发《煤矿工人安全培训合格证》。
(二)举办“百名班组长”安全生产培训班
班组长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最基层的管理人员,是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直接组织者和落实者。提高班组长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等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煤矿井下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三违”,减少伤亡事故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培训各类班组长200名,培训结束后,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县安全监管局统一发《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
(三)依法依规继续做好煤矿三类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煤矿企业的“三类人员”(是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生产设备的不断更更新,以及煤矿标准化建设的逐步推进等对“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做好煤矿“三类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是煤矿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需要,是法律法规赋于企业的主休责任,是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监管职责,因此,今年计划举办二期煤矿“三类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班。
三、工作安排
为全面完成任上述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计划分步实施,具体安排:
1、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发放培训教材(3月—4月)。各乡镇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紧紧围绕煤矿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任务,树立大教育、大培训、大提高的观念,大力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性和重要性,在此基础上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拟定教育培训计划,及时填报县安全监管局统一印发的《煤矿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同时,县安全监管局组织技术力量紧密结合我县两大矿区和不同煤层的主要特点,有针对性的编印培训教材,发至各乡镇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
2、全员培训、考试发证(5月—6月)。各企业要明确一名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确保培训生产两不误。安全培训要充分结合本矿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授课式、生产现场讲解式、班前“每日一题”式、安全讨论式、安全专栏式、事故案例分析式等),把握“应知应会”和各工种(采煤、掘进、维护、运输、机电等)“规范操作”两个重点,要有强硬措施,确保受训率100%,确保培训取得明显效果。6月下旬县安全监管局或乡镇安全监管部门逐矿考试,并逐人就应知应会、规范操作、岗位安全工作流程描述等进行现场考核,县安全监管局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发《煤矿工人安全培训合格证》。
3、举办“百名班组长”培训班(7月-8月)。计划培训各类班组长200名,培训对象主要是煤矿企业从事瓦斯监控管理和井下采煤、掘进、维护、通风、机电、运输等作业的班组长。培训的主要内容: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方面的有关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瓦斯治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煤矿有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班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培训结束后,县安全监管局负责考试、考核,对合格人员发《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4、举办两期煤矿“三类人员”培训班(9月—11月)。9月份举办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复训和培训班,培训主要对象是2010年9月《矿长资格证》到期应审验的煤矿矿长、副矿长和需要取得《矿长资格证》的其它人员。11月份举办一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主要是针对煤矿企业六大特种作业工种(安全员、瓦检员、电钳工、绞车工、放炮员、机车司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各企业按照各工种不少于4人(瓦检员不少于5人)的基本要求和企业的实际需要,确定送培人员,县安全监管局申请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省安全监管局发《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证》。
5、总结评先(12月)。在全面完成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树立和培育企业在安全教育培训和班组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整理材料,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努力营造煤矿企业大教育、大培训、大提高、重管理的氛围,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需要。对于煤矿来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以安全教育培训来满足煤矿工人安全生产的需要;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生产要安全,教育是关键,培训不能丢,这是煤矿企业长期发展不争的事实,安全始终是“生命线”,始终是“大于天”的工程,始终是永恒的主题,而安全生产的一切都来自于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只有把这项工作抓好了、落实了,才能真正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才能真正使广大从业人员的“一举一动、规章至尊”的安全观变为行动,才能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因此,做好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2、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一定要将煤矿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确保生产培训两不误。各煤矿企业负责人要强化组织协调,要带头学、亲自抓,要积极主动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加强和改进学风,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在培训工作中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杜绝代训、代考、逃课等现象,建立健全培训台帐和档案,培训中做到六有,即:有计划、有组织、有教材、有辅导、有记录、有心得、有档案。要严肃培训纪律,把住培训考试关,实行不及格不发证,保证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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