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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运输队长与运输队员工签订)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09日
 为搞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的条件下,确保我矿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在所属队的统一领导下,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和皮带机操作规程作业,如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经查实属于皮带机司机失职造成的,则由皮带机司机负主要责任。
    二、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运转前应作各部位的仔细检查。
    四、起运运行前必须机头、机尾及转载点取得信号联系,待收到信号后,所有人员离开转运部位,方可开机。
五、停机前应将输送带上的煤拉空,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  
六、不准擅离职守,不准代替班,严禁非工作人员顶班。
   七、坚守工作岗位,有多少煤运多少,每班必须交空仓。
   八、自觉清收工作场所的浮煤、杂物,坚持洒水、防尘。
   九、当皮带机发生故障或运行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马上向矿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处理,严禁皮带机带病运行。
   十、责任期自2015年1月 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煤矿(盖章)
 
机电部部长签字:           责任人(皮带机司机)签字:
 
2015年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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