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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监理安全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21日

为了明确监理办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责任,规范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确保茶格高速公路项目任务的顺利实现,结合各自的职责。安全监理工程师与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管理标准。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审核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其作为科学指导安全生产的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3、驻地监理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既由驻地与各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订。
    4、每个现场监理人员是各自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每个现场监理人员都要各负其责。
    5、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将巡视、检查、旁站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施工安全隐患、事故苗头、监理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等详尽、及时记入安全管理台账。
    6、进入施工现场首先要做好对自身的安全防护,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
    7、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8、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十不准”,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
    9、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驻地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报告。
    10、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处理。
    11、本责任书自签之日起执行。
 

 

 


   茶格高速公路第V监理办
                                  (签章)  
驻地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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