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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21日
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    责任项目及责任人
1、项目名称:奉节县县城夔州东路东出口道路改扩建   工程。
2、 项目经理: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    无安全等级事故。
2、     无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
3、     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     负伤频率≤   1.5  ‰。
5、     重大隐患及时整改率100%,复查合格率100%。
6、           重庆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工程。
二、    项目部职责
1、    项目经理是受法人委托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对各自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   自觉接受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公司安全部的各项检查,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完成公司安全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   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与各作业班组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职责、人员到位。
4、   确保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费用投入到位。
5、   项目部必须为施工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   制定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环境污染、食物中毒、传染疾病等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专用医药箱和常备药物、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7、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必须编制各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施工方案、起重机械设备安拆方案、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起重吊装施工方案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程序实行审核审批制度。
8、   项目部必须对新进场工人做好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前必须对各作业班组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组织各作业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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