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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5年09月12日

一、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指的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治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三、应急组织体系、机构组成、应急处置小组成员

组  长:秦 真

副组长:窦 辉 郭新平 杨笑蕾 陈 攀

组  员:王林清 黄宜俊 餐厅经理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另成立执行组,救护组

执行组:全体教职工

救护组:医务室负责人

成  员:校医及各班主任,任课老师

四、组长、副组长应定期检查厨房、餐厅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五、报告:

1、食品安全事故实行首接报告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人负责制。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厨师长或餐厅经理应立即向应急组织组长报告情况,并说明中毒的餐厅或厨房、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疑中毒食物等相关内容。

3、应急组织组长经初步调查核实后,将情况报告法人代表,或(相关行政部门)

4、厨师长或餐厅经理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饮用酒水、饮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保护现场。

5、出现问题的餐厅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6、出现问题的厨房和餐厅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协助救治与调查

1、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立即组织救治。

2、配合疾控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按疾控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疑为投毒事件时,应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加工现场和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

5、出现问题的厨房、餐厅应当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七、处置:

1、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经相关行政部门或(应急组织组长)同意后予以召回并销毁。

2、对封存的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八、食品安全负责人(厨师长、餐厅经理)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查找食品安全隐患,总结经验教训,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九、责任追究

食品安全事故确认和查明原因后,对出现问题的厨师长、餐厅经理等直接责任人依据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 给予处罚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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