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应急救援保障制度目录
⑴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责任制;
⑵值班、状态监督及环境污染事故报警制度;
⑶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技能及员工应急避险知识的培训制度;
⑷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包括危险化学品存储及实验装置的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检查、维护);
⑸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4.4.3外部救援保障
依据对外部应急救援能力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单位之间应急救援的互助方式;
⑵政府应急救援力量的联络;
⑶应急救援信息咨询;
⑷应急救援专家信息。
4.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⑵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4.6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4.6.1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的级别和从业人员的评估结果,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设定预案的启动条件。
4.6.2事故报警程序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现场人员应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向应急值班人员及事故发生地公安、消防、环保部门报警。状态监督人员对运输车队进行跟踪定位,一旦发现非正常停车,要立即联系车队司机,查明情况;如果与现场失去联络,监测组应立即把情况单位应急指挥负责人报告,单位应急指挥负责人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警,其它获知该信息人员也有责任立即报警。
4.6.3单位应急指挥负责人根据报警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6.4及时向现场抢险救援组织通报事故车辆所载危险化学品等有关信息。
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
4.8伴生/次生污染的防治
在防火和救护过程中要设置专人负责控制伴生/次生污染,注意伴生/次生污染不要对附近的生态环境构成威胁。例如:对于事故现场的消防水搭建临时围栏进行围堵,避免进入水体污染环境。如果是油品泄漏,采用吸油毡和绳式收油机等回收污染,保护周边的土壤、河流、大气环境不受污染。
4.9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⑴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⑵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4.10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报告
4.9.1事故现场遗留污染物质的清除。
4.9.2事故责任调查及污染危害评估报告。
5.编制步骤
5.1编制准备
⑴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⑵制定编制计划;
⑶相关资料收集;
⑷环境安全隐患初始识别;
⑸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
⑹应急能力与资源评估。
5.2编写预案
5.3审定、实施
5.4适时修订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