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部长(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做好内、外联络和沟通。
计划合同部长(计划合同部):负责在事故发生后协助保护现场,对在事故救援过程中确需变动的,应积极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
一分部:参与地质灾害安全事故应急技术方案的制订,负责维持应急救援工作的秩序,参与人员疏散和警戒,为应急救援提供安全保障,负责应急救援中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
二分部:参与地质灾害安全事故应急技术方案的制订,负责维持应急救援工作的秩序,参与人员疏散和警戒,为应急救援提供安全保障,负责应急救援中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
三分部:参与地质灾害安全事故应急技术方案的制订,负责维持应急救援工作的秩序,参与人员疏散和警戒,为应急救援提供安全保障,负责应急救援中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
应急救援队(一队由一分部负责组建;二队由二分部负责组建;三队由三分部负责组建):由各架子队长负责,负责直接参与或配合地方专业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援。
六、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当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发生地质灾害安全事故(状态)时,由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下令启动并运行本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确保国家、社会、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七、应急救援资源配备情况
1、资金的配备
项目部财务部必须保证20万元的应急救援备用金,以备紧急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的配备(见下表)
序号 | 名 称 | 数 量 | 位 置 | 负 责 人 |
1 | 急救车 | 2辆 | 项目部 | 综合办公室主任 |
2 | 救生衣 | 100件 | 项目部及各队 | 安质部长 |
3 | 物资运输车 | 3辆 | 项目部 | 物资设备部长 |
4 | 医药箱、药品 | 1套 | 项目部 | 综合办公室主任 |
5 | 挖掘机 | 3辆 | 项目部 | 物资设备部长 |
6 | 装载机 | 3辆 | 项目部 | 物资设备部长 |
7 | 草袋 | 600个 | 各架子队 | 物资设备部长 |
8 | 安全帽 | 100顶 | 项目部 | 物资设备部长 |
9 | 扩音喇叭 | 4支 | 项目部 | 综合办公室主任 |
10 | 抢险指挥车 | 4部 | 项目部 | 综合办公室主任 |
11 | 应急联络电话 | 数部 | 见小组联络电话 | |
3应急救援机械、车辆值班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司机姓名 | 车 号 | 手 机 | 备 注 |
1 | 急救车 | 丰田锐志 | 王同财 | 晋L BV222 | 13959663628 | 项目部 |
2 | 急救车 | 本田CRV | 张 坤 | 闽D GL085 | 18681957958 | 项目部 |
3 | 抢险指挥车 | 丰田霸道 | 赵东武 | 京J 49366 | 13559291558 | 项目部 |
4 | 抢险指挥车 | 霸道 | 高志勇 | 晋L B8019 | 15860128819 | 一分部 |
5 | 抢险指挥车 | 三菱 | 刘新科 | 晋A AM482 | 15880515719 | 二分部 |
6 | 抢险指挥车 | 三菱V73 | 祖庆军 | 陕A YM168 | 18605221976 | 三分部 |
7 | 物资运输车 | 皮卡 | 林观云 | 闽E C6138 | 13159316859 | 一分部 |
8 | 物资运输车 | 皮卡 | 刘军科 | 晋A 4L780 | 15880655216 | 二分部 |
9 | 物资运输车 | 长城皮卡 | 史利军 | 晋K E2236 | 15250028186 | 三分部 |
10 | 装载机 | 柳工50C | 刘瑞刚 | ZL50C | 15860129916 | 一分部 |
11 | 装载机 | 柳工50C | 江 鹏 | ZL50C | 15959720410 | 二分部 |
12 | 装载机 | 厦工951 | 李小平 | 厦工951-2 | 18635065742 | 三分部 |
13 | 挖掘机 | CIT320 | 陈小明 | CIT320 | 15860128872 | 一分部 |
14 | 挖掘机 | CAT320C | 刘天亮 | CAT320C | 15880656898 | 二分部 |
15 | 挖掘机 | 日本小松 | 师小伟 | PC200 | 13625941670 | 三分部 |
4、社会资源:在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事故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实际需要将与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机构或部门请求支援,如向急救医院120、公安110、地方空军部队、地方地质勘探部门等求援。
八、应急响应
1、接警与通知
⑴接警:接警部门为指挥部综合管理部。接警人接到报警后,应详细询问以下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简要经过介绍、人员伤亡及被困情况、现场事态控制及发展情况等,并做好记录。接警电话:综合办公室电话:0597-2321560;综合办公室主任手机:15860193769。
⑵通知:接警人接到报警后,由综合办公室向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详细报告,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是否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发出应急救援申请。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应由项目综合办公室通知应急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负责人。
2、应急通讯联络系统
项目应急救援联络工作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联络途径如下:
①设项目部应急联络电话:
项目综合办公室电话:0597-2321560;综合办公室主任手机:15860193769。
②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
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③逐级上报电话:
集团公司安质部安全科电话:0351-6353850。
④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
项目经理手机:13959609066; 党工委书记 13559692918
副项目经理手机:15960881898 15960636110
总工程师手机:15960881898;
党工委副书记手机:15860193769
安全总监手机: 15960636110 工程副部长手机:15304256406;
安质部部长手机:13607578109; 财务部长手机:18959081579;
物资设备部长手机:13806939523; 综合办公室主任手机:15860193769;
计划合同部长手机:15960636110;
一分部经理:13906952919;
二分部经理:15880513666;
三分部经理:18659212700;
架子队长手机:
一队长:刘 奇 15860129909;
二队长:万 斌 18250028073;
三队长:张 建 18250028200。
3、现场保护
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事故/事件发生后,安质部门立即派人赶赴事故/事件现场,负责事故/事件现场保护,计划合同部门协助开展收集证据工作。
因抢救人员、防止地质灾害紧急事故/事件扩大以及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志、标记,并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材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警报和紧急公告
当事故可能对相近施工作业人员和人民群众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相近施工作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发展情况、人员伤亡及救援情况等。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决定是否启动警报。警报和紧急公告由安质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警报方式指派专人用扩音喇叭到现场向相关人员及公众发出。
5、事态监测
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事故/事件并启动应急预案后,由安质部、工程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各指定本部门1名人员组成事态监测小组,负责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动态监测并做好过程记录。
6、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边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在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现场警戒与治安由派出所负责实施。
现场警戒措施包括: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哨佩带臂章,警车鸣警灯和警笛,用扩音喇叭警告,警戒哨人员负责阻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7、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措施,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控制程度等决定是否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地方居民、施工队伍、作业人员等进行疏散,人员疏散由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下达疏散命令,由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安质部参与实施。应对被疏散的人群、数量,疏散区域、距离、路线、运输工具等进行事先考虑和准备,应考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
8、医疗与卫生
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在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伤情严重的人员立刻转送至工程所在地附近医院或急救中心进行抢救,转送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途中护理,急救车为转送伤员专用车辆或120急救车。在紧急转送伤员时,救护车鸣灯。
9、公共关系
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进行统一发布,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控制谣言,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发布事故相关信息由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批准,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发布,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及时消除传言。
10、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进行周密的考虑和监视。必要时,应有专业抢险人员参与指挥或作业。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项目部安质部指派专人负责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监视,及时发现抢险过程中的受伤人员并组织撤换抢救。
九、应急终止与现场恢复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以消除时,由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下达终止应急令。终止应急令由安质部专人用扩音喇叭传达至应急救援现场,终止应急救援。
当终止应急救援后,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可能的不明隐患时,现场警戒不予解除,直至经技术部门技术鉴定确认无隐患后,告知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由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下令解除现场警戒。
警戒解除后,由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恢复现场。主要清理临时设施、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恢复现场施工条件等。由党工委负责组织被疏散人员的回撤和安置。
中铁十六局赣龙铁路GL-4标工程指挥部一分部
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