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 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凡在现场的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护好现场并负责调查事故。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4.2 认真观查伤员全身情况,防止伤情恶化。发现受伤人员有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转移搬运伤员、处理急救外伤等。现场救护办法按《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附录七》紧急救护法及《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执行。
3.4.3 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方法报告给厂负责人和厂安监部门。
3.4.4 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时,首先应立即与救护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现场有关情况,然后协助救护人员进行抢救。
3.4.5 人身轻伤事件应急预案实施
3.4.5.1轻微伤:
a、停止伤者的工作;
b、实施简易处置;
c、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我厂职工医院医疗;
d、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行走时,电话通知职工医院医生立即赶赴现场;
e、伤情难以确定时,由职工医院医生或根据伤者意见决定是否转安阳市其他医院治疗;
f、班组向伤者单位安全负责人进行简要汇报;
3.4.5.2轻伤:
a、立即停止伤者的工作;
b、实施简易处置;
c、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我厂职工医院医疗;
d、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走行时,电话通知职工医院医生立即赶赴现场;
e、出现非重伤任一条件的骨折及器官、四肢伤害或伤情难以确定时,由职工医院医生决定或根据伤者意见转我市其他医院救治;
f、总经理工作部车辆值班调度接到报警电话后,应在1分钟之内安排驾驶员紧急出车,驾驶员接到调度命令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救护车开至事发现场。在确保安全、不盲目快速的原则下,车速可不受厂内限速规定限制。
3.4.5.3人身重伤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处置、汇报程序
a、救助伤者;
b、停止他人及伤者工作,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他人进入;
c、电话要求医生赶赴事发地点实施紧急救治;
d、由医生做出伤势诊断或根据伤者意见做出送我市其他医院决定;
e、迅速向本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汇报,要求事故现场拍照和事故调查;
3.5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3.5.1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