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控与报告
3.1铁路道口安全监控
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同区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对我市铁路道口存有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2铁路道口交通事故上报
事故发生后,道口监护员应按程序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当地道口办。道口办接通知后,及时上报市铁路道口办公室。重特大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市委、市政府,同时向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3.3事故责任报告人
铁路道口交通事故第一责任报告人主要为:道口监护员,逐级上报给铁路道口专干、道口办主任、道口委主任等。
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766957。
3.4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肇事单位、肇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3)事故原因、经过。
(4)事故性质、伤亡人数。
(5)铁路机车、机动车损失情况。
(6)物资、财产损失价值估算。
(7)事故后果等。
(8)采取的措施,还需要那些部门协助救援。
(9)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联系人、报告事故的具体时间等。
4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分级
按照铁路道口交通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4.1特别重大铁路道口交通事故(Ⅰ级)
适用于铁路道口交通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受伤10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危害及影响特别严重的事故。
4.2重大铁路道口交通事故(Ⅱ级)
适用于铁路道口交通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或受伤50-9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