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生建筑物坍塌事故的应急措施
1、当坍塌事故现场的监控人员发现土方或发出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并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组织现场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2、当建筑物发生坍塌后,造成人员被埋、被压的情况下,应急救援指挥部全员上岗,除应立即逐级报告给主管部门之外,应保护好现场,在确认不会再发生同类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受伤人员。
3、当部分建筑物坍塌时,现场抢救人员可用铁锹、撬棍进行人工挖掘,并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塌造成特大事故时,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协调作战,保证抢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
4、被抢救出来的伤员,要由应急救护组或急救中心救护人员进行抢救,用担架把伤员抬到救护车上,对伤势严重的人员立即进行吸氧和输液,到医院后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抢救伤员。
六、应急救援程序与要求
1、指挥部在接到建筑物坍塌等突发事故报告时,立即按本预案主持抢险救灾工作。
2、指挥部立即布置抢险队,采取抢险救灾的具体方法、措施和步骤,事故发生区域或单位负责人迅速组织本单位或本区域抢险人员进行自救,控制危害和损失的扩大,并随时上报事故情况。
3、指挥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立即通知抢险队,医疗救治队等各队负责人及有关组成人员和技术专家,布置抢险救灾,确保立即到位,履行抢险救灾职责。通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简单情况,产生的主要危害,抢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具体抢救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4、指挥部各队抢险救灾人员,技术专家在接到抢险救灾通知的,应佩带抢险救灾标志,劳动防护用品,携带有关设备、仪器,迅速赶赴坍塌事故现场,参加抢险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