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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安全生产知识问答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4月03日

  50、消除静电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答:接地。

  51、影响电流对人体伤害程度的主要因素是哪些?

  答:电流的大小,人体电阻,通电时间的长短,电流的频率,电压的高低,电流的途径,人体状况。

  52、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如何控制火源?

  答:⑴禁止明火(包括吸烟)。⑵防止静电积聚(引起静电火花)。⑶防止摩擦、撞击(引起火花)。⑷防止电气设备、线路引起电火花等。

  53、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

  答:⑴吊装作业必须分工明确,按照《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⑵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⑶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工作时,其悬臂所能涉及的工作区域内禁止站人;使用起重电磁铁的起重机,在划定的区域内禁止有人。⑷禁止大风或雨、雪、雾天气起吊。⑸夜间作业要保证照明度。

  54、什么是起重作业的“十不吊”?

  答:⑴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⑵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⑶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⑷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⑸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⑹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⑺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⑻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未加衬垫时不吊。⑼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⑽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55、特种设备在什么情况下应报废?

  答: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销手续。

  56、人机系统分为哪两种类型?

  答:机械化、半机械化控制的人机系统和全自动控制的人机系统。

  57、人机系统常见的事故有哪些?

  答:⑴卷入和挤伤,即两旋转件之间或旋转件与固定件之间的运动将人体某一部分卷入或挤伤。⑵碰撞和撞击,如做往复直线运动的工作台或滑枕等执行件撞击人体,高速旋转的工具、工件及碎片等击中人体,起重作业中起吊物的坠落伤人或人从高层建筑上坠落身亡。⑶接触伤害,即人体某一部分接触到运动或静止机械的尖角、棱角、锐边、粗糙表面等发生的划伤或割伤的机械伤害和接触到过冷过热及绝缘不良的导电体而发生冻伤、烫伤及触电等伤害事故。

  58、哪些人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答: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的人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

  59、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有哪些?

  答:⑴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软底鞋;⑵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脚手架平台铺设固定脚手板,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安全网随建筑物的升高而升高,距离工作面最大高度不超过3m,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m;⑶高处作业周围的沟道、孔洞井口等必须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防护围栏。

  60、高处作业按高度可分为几种?

  答:按照高度划分,高处作业可分为一级(2~5m)、二级(5~15m)、三级(15~30m)和特级(30m以上)高处作业四种。

  61、哪些情况下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答:在以下一些情况下不得进行高处作业:⑴作业下方或附近有煤气、烟以及其他有害气体未排除或未隔离的;⑵在带电体附近作业,且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足而未采取措施的;⑶进行三级、特级和特殊高处作业前,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未进行技术交底的;⑷排架、脚手板、马道、梯子和防护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⑸规范、规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62、金属焊接和热切割作业的职业危害防护有哪些特点?

  答:⑴焊工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工作鞋、防护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⑵从事电焊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镜片的面罩;气焊、气割作业时,必须佩戴有色眼镜,防止火花灼伤眼睛。⑶作业场所要加强通风排尘,防止有害气体和粉尘积聚。⑷夏季炎热季节作业时,要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加强通风。

  63、电焊作业人员自身应做好哪些防触电措施?

  答:⑴在投入或拉开电源闸刀时,必须停止焊接,应戴干燥手套,另一只手不得按在焊机外壳上;改变焊机接线,搬移或检修焊机时应切断电源。⑵电焊把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软铜线,长度一般不超过50m;作业时禁止将焊把线缠搭在身上或踩在脚下。⑶在潮湿地点进行电焊工作,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或穿橡胶绝缘鞋;在金属容器或管道内进行焊接工作时,应穿干燥的工作服和橡胶绝缘鞋,同时脚下垫绝缘垫。⑷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或潮湿地点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和焊机带入金属容器内。

  64、防止触电的技术措施都有哪些?

  答:防止触电的技术措施主要有:⑴绝缘:采用云母、橡胶、瓷、塑料、玻璃等绝缘材料将带电体包裹;⑵屏护:用箱体、护罩和遮拦等把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与外界隔开;⑶间距:将带电体与人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⑷采用安全电压:电源的工频有效值为42V、36V、24V、12V、和6V的电压等级为安全电压;⑸选用双重绝缘携带式电动工具和加强型 绝缘材料;规程规定潮湿场所或金属框架上作业必须选用双重绝缘携带式电动工具,移动设备电源线必须选用加强型绝缘软电缆;⑹保护接地,保护接零;⑺装设漏电保护器;⑻悬挂标志:标志牌用绝缘材料制作;标志色统一规定,红色表示己合闸投入运行,黄绿双色表示保护接地线等。

  65、爆破作业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⑴爆破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检验,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爆破材料不得使用。用于潮湿有水工作面的起爆药包,必须进行严格的防水处理。⑵地下开挖禁止使用黑火药;利用电雷管起爆的作业区、加工房及接近起爆电源线路的任何人,均不得携带不绝缘的手电筒,以防爆炸。⑶装药时,严禁将爆破器材放在危险地点或机械设备、电源、火源附近。当爆破地点没有可靠的撤离条件时,严禁使用火花起爆。⑷同一地点,露天浅孔爆破不得与深孔、洞室大爆破同时进行。⑸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有瞎炮,及时按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66、为安全志见,哪些情况下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答:⑴无爆破设计;⑵无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⑶非爆破人员未撤出爆破危险区,且未采取防护措施;⑷夜间无照明和恶劣天气(浓雾天、雷雨天和五级以上大风等);⑸地下井挖洞内空气含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时;⑹规程、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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