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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坝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27日
为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印发博罗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博府传【2012】75号)文件及按照上级消防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将从2012年5月起至2012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惠州市2012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部署,通过集中开展我镇单位、农村和社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全面提升防控火灾能力,市县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100%达标,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100%整改,杜绝群死群伤火灾,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成立领导机构
    为了把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位,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本次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文光委员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钱景华和安监所黄焕新同志担任,成员由镇派出所、安监所、工商所、文化站、规划办、劳动所、供电所、经济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同时,召开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分析研究会议,要求会后立即分组对本辖区内的工厂、企业、“三小场所”、学校、医院、旅店及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工地、烟花爆竹售买点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我镇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三、整治措施
    1、全面排查。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排查整治检查小组,突出整治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厂矿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行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农村要组织继续加大网格化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检查到位、不留死角。加强日常防火巡查,确保消防安全;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强化“三小”场所动态监控,严防失控漏管。按照“落实组织、落实力量、落实机制、落实保障、落实考核”等“五个落实”的要求,全面推动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机制,筑牢我镇火灾防控网络,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城市社区的火灾防控水平。
    2、坚持标准。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建筑施工工地等火灾高危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监管;对“三小”场所,要按照省、市、县政府确定的“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加强常态化治理;对违章既有建筑,要提请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通过法律、政策等手段组织制定治理技术标准,实行综合性整治;对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发生之前,要建立火灾预警机制,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有效预防,防止类似火灾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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