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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21日

  按照行为科学的观点,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就是对受教育者的大脑皮层进行外来因素的刺激,而这种刺激能起到多大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受教育者大脑皮层的兴奋程度,高则强,低则弱。由此可以看出,枯燥的、单调的教育会导致麻木或者厌烦,而灵活多样的形式、丰富多彩的内容本身就会增强教育效果。因此,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可采取如下多样化的形式进行。

  3.1 理性灌输法

  主要是向广大干部、职工讲清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安全简报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可以通过一定形式的考试,强化记忆内容,使之明确基本要求和应努力的方向。各级领导干部要以理性传播真理,做到警钟长鸣,目标常新,强化意识,严守规程。

  3.2 情感启迪法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要做到以情感人,必须以实际行动关爱职工,消除其后顾之忧。尤其是对事故的责任者和受害者,要心平气和地帮助他们总结吸取教训。通过情感交流,使之懂得错在何处,如何规范作业,以达到启发和教育的目的。

  3.3 心理调试法

  作业者的行为受其心理活动所支配,因此,必须研究作业者的心理活动特征,及时发现作业者的异常现象,用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克服非理智行为。但一定要注意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原因,因地制宜,有的放矢,耐心地帮助作业者克服心理障碍。

  3.4 电化教学法

  放映劳动保护科教电影、各种标准化作业电视和事故现场录像,把视觉形象和声音两种信息同时作用于受教育者的感性器官,形声俱在,情理鲜明,有利于提高受教育者对安全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3.5 言传身教法

  一个好的领导,应当用自己的良好素质去激励职工,用从严要求的模范行为作出示范,以激发、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各级领导要成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模范执行者,成为名符其实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好的领导干部就能带出好的职工队伍;反之,必将使安全生产受到影响。

  3.6 案例解剖法

  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事故案例,分析其事故产生的根源、危害及应吸取的教训,使员工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安全生产形势越好,越易滋生麻痹思想,要善于“借花献佛”, 进行事故反思,把兄弟单位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吸取教训。“死亡事故通报”具有强烈的震撼力,它是治疗松劲麻痹心理的一剂良药。利用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时间,剖析一些事故案例,对照规章找出事故中暴露的问题,会比直接背诵规章的效果更好。

  3.7 活动熏陶法

  就是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受教育于熏陶之时的教育方法。它集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为一体,形式丰富多彩,可分为3种类型。

  (1) 活动类:在党员中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责任区”活动;在团员中建立“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活动;在职工中广泛开展技术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千次操作无差错”活动,“三不伤害”活动,以及开展“安全月”、“安全周”活动等。

  (2) 表演类:安全生产文艺汇演,“安全在我心中”演讲会,救护演习,安全生产书法、漫画、摄影展,安全生产戏剧曲艺表演,安全教育故事会等。

  (3) 竞赛类: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查隐患竞赛、安全生产征文征联竞赛、有奖征答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比武,促进相互学习、相互监督,于竞赛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4 完善安全立法,规范作业行为

  安全立法是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安全管理永恒的利器。目前,电力企业在新的管理格局和新的供需形势下,应尽快出台适应我国电力事业发展和促进人民安全与生活水平提高的新电力法,明确执法主体,加大执法力度。同时也应加紧其他配套法规的完善,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各种作业行为,达到以法治违、以法治乱的目的。

  总而言之,在安全文化的实施方法上,要讲究普及性和可操作性,不求高深理论,但求科学实用。应坚持以提高员工素质为第一保障,以满足客户用电需求为第一要求,以保护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为第一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先行、诚信尽责的原则;紧紧围绕企业可控、员工在控、社会同控的要求,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思想、文化等多种途径,立足于规范化、完整性、实用性,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逐步形成企业特有的安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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