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简介
2014年10月7日21时50分许,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7标动物园站
至鲁班路站区间在进行盾构设备开仓换刀作业期间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名作业
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00万元。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受自然天气、复杂工程水文地质环境和施工单位管理
措施不到位等多重因素叠加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施工单位在事故发
生后存在瞒报行为。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号联络通道连续墙体外地下水受自然天气及复杂工程水文地质环境等多重
因素叠加影响,形成高压水头,压迫左线盾构机前方连续墙接缝处,使之超过承
压极限而被破坏,导致土仓外土体瞬间坍塌,大量水土涌入土仓和人闸,掩埋作
业人员,造成事故。
(2)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对复杂地质水文条件下的施工安全措施认识不足,现场安全管
理不到位。
①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不到位。事发时,左线盾构机实施开仓换刀作业的人
员与专项方案所列人员不相符,人员变更后未报监理单位审查同意。
②2号联络通道连续墙施工补充措施未办理变更手续,亦未组织必要的技术
咨询和论证。
③施工监测不到位。监测孔因施工交叉作业屡遭破坏,导致施工现场监测
工.作开展不正常,部分监测数据缺失。
①隐患排查不彻底,流于形式。对地下水情变化情况疏于观察,对左线盾
构机土仓前掌子面土体稳定性出现误判。
⑤应急处置措施不当。事故发生后,擅自用土方回填因隧道坍塌形成的路
面塌坑,加剧了盾构机土仓的救援难度。
2)施工现场监理缺位,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
①现场旁站监理不到位。未按《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建市
[2002]189号)编制《开仓作业旁站监理方案》和填写旁站监理记录;未能及
时督促项目部纠正现场施工人员与专项方案不符的问题;旁站监理工程师当班期
间脱岗。
②监测数据比对流于形式。未能督促项目部有效开展施工监测,导致部分
监测数据缺失,数据比对严重滞后。
③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办理连续墙分幅和增设等
施工补充措施的变更手续,亦未能督促其组织必要的技术咨询和论证;未能督促
施工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治理危害施工的水患;事故发生后未能检查发
现施工单位关仓停止换刀作业的异常行为。
3)劳务公司对劳务队伍管理不到位,允许无相关资质的劳务队伍挂靠其名
下承揽工程。
4)轨道公司督促检查不到位,对风险防控应对措施跟踪落实不到位。
①对复杂工程地质水文条件下施工作业的风险应对措施不足。
②对施工单位采取的施工补充措施没有及时察觉并督促其组织论证。
③未能有效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纠正施工监测、监测数据比对等方面
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未能及时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关仓停止换刀作业的异常行为。
5)南宁市建筑管理处监督检查不到位。过于侧重工程实体方面的巡查,对
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不力,开展轨道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不到
位,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行为监督不到位。
3.事故处理
(1)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作出经济处罚,对劳务分包
单位作出吊销其相关施工资质处罚,对建设单位要求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事故责任人处理建议
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
包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行政记大过等党政纪处分,对于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吊销
执业资格证书和经济处罚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