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安全生产网报道: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加快实现“平安娄底”建设。近日,娄底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市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件规定,全市将按照“一年强化、两年突破、三年巩固”工作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实现市县乡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
这对于那些安全生产工作走在前列的地区来说,许是缺少一些更吸引人的新意。然而,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区别较大,娄底的安全生产工作也是迈出了可喜的一大步。
俗话说得好:安全不怕根基浅,只要迈步总不晚。特别是在当前的大气候下,只有认识到了位,确实行动起来了,才会有下一步的实效,否则总是轻飘飘地在那里浮着,到头来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是干打呼隆不下雨。
娄底市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们是以娄底市委、市政府的名誉出台《关于加强市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而不再象有的地区那样,动不动就以政府办的名誉发文,这也是真抓与应付的最本质的区别。在这里我们并不是否定政府办抓安全生产的效果,在各级都在强调党政同责的背景下,我们也不能把它的效果说得比现行的要求更好。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党政真正行动起来,齐抓共管,才能大见成效,这事什么时候也假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