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细节决定生命安全

作者:王怀春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18日

泰安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在对三起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调查中,发现事故的引起都有其共同之处:“貌似不可能之处”引发了严重的死亡事故,也给我们从事安全生产监察的工作人员敲响了警钟。为此,我们应认真分析事故的引发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事故简介:

事故一,“12.30机械伤害”事故,职工张某在车床加工零件时违章未穿着符合操作规程要求的“三紧”工作服,在其检查机械加工情况时,不慎袖口毛线头被高速旋转得工件缠绕,引起头部被卡盘猛烈撞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二“3.3车辆伤害”事故,职工程某在夜间操作叉车装石膏板过程中,由于卡车司机将卡车挡车板随意放置在叉车装货运行路线上,引起叉车司机在视线被所装货物遮挡的情况下,而违章前行驾驶叉车,同时卡车司机又因卡车换件维修等事项背对叉车,蹲着电话联系车主,未注意叉车运行情况,最终使卡车被捻压死亡;

事故三“3 .19物体打击” 事故,施工人员片某在对一截面1100x1600mm,高2300mm钢筋混凝土柱子拆除过程中,违章使用风镐掏空构件底部,对裸露的钢筋进行切割,造成构件突然倒塌,片某并未察觉被压在下面,后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通过以上各死亡事故的介绍我们可以发现它们有一个共性之处,就是“看似细微之处”却引发了导致死亡的惨痛事故:操作车床违章未穿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叉车操作人员视线被挡违章直向行车;拆除2米多的混凝土柱子时违章掏空底部四周进行施工,这一桩桩血的教训无不警示、提醒着我们“安全面前无小事”这句话的份量!

安全与危险在统一事物的运动中是相互独立的,也是相互依赖而存在的。在事物的运动中都不存在绝对的安全或危险,但是危险因素是客观存在于事物运动之中的,它是可知的,也是可控的。那如何才能有效的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认为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应从细节入手,并将全国正在提倡的做好’双基’工作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如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即成为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工作;“如何有效实施、监督各项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认真落实”即成为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层”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细节,将成为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

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人也是这样,而且是生产过程中最不安定的因素。从现阶段事故发生原因分析来说,我认为由于忽视细节而引发事故,甚至死亡事故的可能性较大。所以说安全工作无论是生产经营企业,还是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关都应从细节入手,从看似“微不足道”干起,也只有时刻警惕“防微杜渐”,事事把细节做好,才能做好安全工作并且将各种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