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诊断及分级标准
5.1轻度中毒
出现接触毒物所致相应靶器官(系统)轻度中毒损害的临床表现者。
5.2中度中毒
中毒严重程度介于轻、重度中毒之间者。
5.3重度中毒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诊断为重度中毒。
a)出现吸收毒物所致相应靶器官(系统)功能衰竭者;
b)出现吸收毒物所致多器官(系统)功能损害者。
c)急性中毒留有较重的后遗症者。
6 处理原则
6.1现场抢救
a)救出现场,至安全地带。
b)采取紧急措施,维持生命体征。
c)眼部污染应及时、充分以清水冲洗。
d)脱去污染衣着,立即以大量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皮肤。
e)经紧急处理后,立即送医院,途中继续做好必要的抢救,并记录病情。
6.2病因治疗
a)防止毒物继续吸收。
b)排除体内已吸收毒物或其代谢产物如应用金属络合剂,血液净化疗法等。
c)特效解毒剂:针对毒物引起机体病理生理改变,逆转其毒作用,达到解毒目的。
6.3对症治疗
a)消除或减轻毒物损害主要系统(器官)所致的病理变化。
b)非特异性拮抗药物的应用。
c)维护机体内环境平衡。
d)减轻病人痛苦。
6.4支持治疗
a)提高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
b)心理治疗。
c)康复治疗。
6.5预防性治疗
a)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病变。
b)妥善处理治疗矛盾。
6.6其它
a)中医中药。
b)良好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