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乳油农药包装

标 准 号: GB4838-84
替代情况: 替代 $False$
发布单位: 国家标准局
起草单位: 化学工业部沈阳化工研究院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
更新日期: 2008年10月05日
本标准适用于乳油农药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
  1 总则
  1.1 乳油农药包装应保证在正常贮运条件下,安全可靠,产品不受任何损伤。力求科学、经济、牢固。
  1.2 包装件自交货日起,在正常贮运条件下,保证两年内仍能正常贮运。
  2 包装材料、包装件技术要求
  2.1 内包装:农药用玻璃瓶,符合轻工部玻璃农药瓶标准。
  2.2 外包装:木箱:符合铁道部危险品包装箱标准。
  钙塑箱:符合农药用钙塑箱国家标准。
  双面双瓦楞纸箱:符合轻工部农药用纸箱标准。
  2.3 防震材料:草套;草垫;瓦楞纸套、垫、隔板。
  2.4 包装件
  2.4.1 瓶口渗漏检验:合格
  2.4.2 垂直自由平面跌落检验:箱体无明显破损,内外包装完好。
  2.4.3 承受压力检验:负载24小时,箱体无明显变形,内外包装无破损。
  2.5 包装件净重不超过12公斤。
  2.6 包装箱内部尺寸
  包装箱内部尺寸见表1
  表1
  

  3 包装方法和要求
  3.1 装箱
  3.1.1 将合格的乳油农药装入农药用玻璃瓶中,必须加内塞外盖,不得渗漏。
  3.1.2 瓶身粘贴标签,外套草套或瓦楞纸套。
  3.1.3 箱内放入草垫(纸垫),将符合3.1.1,3.1.2的包装物,按规定的数量装入箱内,上盖草垫(瓦椤纸垫)。
  3.2 封箱
  3.2.1 木箱封面
  3.2.2 钙塑箱、纸箱包装件用两条聚丙烯塑料带平行捆扎。在正常贮运条件下,不得松脱。
  4 标志和说明
  4.1 包装箱部位识别:按照GB3538-83《运输包装件各部位的标志方法》,各面规定如下图:
  

  4.2 内包装标志:
  标签内容如下:
  a. 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与外包装名称颜色相同。
  b. 规格。
  c. 相应农药产品标准号。
  d. 净重与注册商标。
  e. 生产厂名称、批号和生产日期。
  f. 农药登记号和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码。
  g. 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4.3 外包装箱标志
  4.3.1 5和6面:左上角标:注册商标。中上标:农药名称、剂型。字高为箱高的三分之一。字的颜色按农药性质分为:
  除草剂——绿色
  杀虫剂——红色
  杀菌剂——黑色
  杀鼠剂——蓝色
  植物生产调节剂——深黄色
  标签和外包装箱下方的颜色标志条同GB3796-83《农药包装通则》2.3.4。
  板面下部标:农药生产厂名称。字高为箱高的六分之一。
  4.3.2 2和4面:上部参照GB191—73《包装贮运指示标志》和GB190—73《危险货物包装标志》有关规定,选用以下六种标志:有毒或剧毒、易燃、易碎、请勿倒置、防晒、防潮防雨。
  2和4面中、下部标:净重与毛重(公斤),产品批号。箱子尺寸:长×宽×高(毫米)。
  5 验收规则和检验方法
  5.1 验收规则
  5.1.1 包装材料验收规则
  包装材料由农药厂质检部门按本标准2.1,2.2验收。
  5.1.2 包装件的验收
  a. 取样:每批小于1万件,按0.5%取样(至少3件)。大于1万件,按0.3%取样。
  b. 外观检验:包装件完整无损,不松带掉带。
  c. 按本标准开箱检验草套、草垫套装质量。
  d. 检验农药瓶数量与包装件净重是否相符。
  e. 检验标签,不得贴错、贴歪或遗漏。
  5.2 包装件的检验方法
  5.2.1 瓶口渗漏检验:每批取1~3件,倒置3分钟,开箱检验。
  5.2.2 垂直自由平面跌落:毛重40公斤以下包装件,从900毫米高,垂直自由平面跌落在水泥地面上,检验外观和内包装。
  5.2.3 承受压力:在包装件顶部放置载荷平板,每边伸出不小于100毫米。负荷均匀加在负载板上。所加负载按下式计算:
  

  式中:F——负荷,公斤
  K——流通期间包装件劣变系数;
  H——堆垛高度,毫米;
  h——包装件高度,毫米;
  W——包装件毛重,公斤。
  流通期间与劣变系数关系见表2。
  表2
  

  5.2.4 公路运输检验:包装件装入卡车,后部适当固定。在三级公路的中级路面上,以每小时25~40公里的速度,行驶200公里。公路等级符合JTI1—8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5.2.2、5.2.3、5.2.4三项检验,根据生产、经销、运输三方协议进行。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应加倍取样,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按包装不合格协商处理。
  6 贮存条件
  6.1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室内仓库中。
  6.2 包装件存放时,按塔式、花码、垂直重叠方式堆积。高度不超过4米。
  7 装运要求和规定
  7.1 包装件在装运过程中,按毒品装卸要求轻拿轻放,不得乱扔乱摔。
  7.2 汽车运输时,后部适当固定,要加盖苫布或绳网,避免滑落。
  7.3 水运时,包装件在仓内堆积高度不得超过6米。
  7.4 乳油农药在贮运时,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混放、混装。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防止从口鼻吸入。
  7.5 农药包装件在货场、码头存放时,必须加盖苫布,并远离火源。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由化学工业部沈阳化工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沈阳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莉、魏柏良。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