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乳油农药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
1 总则
1.1 乳油农药包装应保证在正常贮运条件下,安全可靠,产品不受任何损伤。力求科学、经济、牢固。
1.2 包装件自交货日起,在正常贮运条件下,保证两年内仍能正常贮运。
2 包装材料、包装件技术要求
2.1 内包装:农药用玻璃瓶,符合轻工部玻璃农药瓶标准。
2.2 外包装:木箱:符合铁道部危险品包装箱标准。
钙塑箱:符合农药用钙塑箱国家标准。
双面双瓦楞纸箱:符合轻工部农药用纸箱标准。
2.3 防震材料:草套;草垫;瓦楞纸套、垫、隔板。
2.4 包装件
2.4.1 瓶口渗漏检验:合格
2.4.2 垂直自由平面跌落检验:箱体无明显破损,内外包装完好。
2.4.3 承受压力检验:负载24小时,箱体无明显变形,内外包装无破损。
2.5 包装件净重不超过12公斤。
2.6 包装箱内部尺寸
包装箱内部尺寸见表1
表1
3 包装方法和要求
3.1 装箱
3.1.1 将合格的乳油农药装入农药用玻璃瓶中,必须加内塞外盖,不得渗漏。
3.1.2 瓶身粘贴标签,外套草套或瓦楞纸套。
3.1.3 箱内放入草垫(纸垫),将符合3.1.1,3.1.2的包装物,按规定的数量装入箱内,上盖草垫(瓦椤纸垫)。
3.2 封箱
3.2.1 木箱封面
3.2.2 钙塑箱、纸箱包装件用两条聚丙烯塑料带平行捆扎。在正常贮运条件下,不得松脱。
4 标志和说明
4.1 包装箱部位识别:按照GB3538-83《运输包装件各部位的标志方法》,各面规定如下图:
4.2 内包装标志:
标签内容如下:
a. 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与外包装名称颜色相同。
b. 规格。
c. 相应农药产品标准号。
d. 净重与注册商标。
e. 生产厂名称、批号和生产日期。
f. 农药登记号和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码。
g. 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4.3 外包装箱标志
4.3.1 5和6面:左上角标:注册商标。中上标:农药名称、剂型。字高为箱高的三分之一。字的颜色按农药性质分为:
除草剂——绿色
杀虫剂——红色
杀菌剂——黑色
杀鼠剂——蓝色
植物生产调节剂——深黄色
标签和外包装箱下方的颜色标志条同GB3796-83《农药包装通则》2.3.4。
板面下部标:农药生产厂名称。字高为箱高的六分之一。
4.3.2 2和4面:上部参照GB191—73《包装贮运指示标志》和GB190—73《危险货物包装标志》有关规定,选用以下六种标志:有毒或剧毒、易燃、易碎、请勿倒置、防晒、防潮防雨。
2和4面中、下部标:净重与毛重(公斤),产品批号。箱子尺寸:长×宽×高(毫米)。
5 验收规则和检验方法
5.1 验收规则
5.1.1 包装材料验收规则
包装材料由农药厂质检部门按本标准2.1,2.2验收。
5.1.2 包装件的验收
a. 取样:每批小于1万件,按0.5%取样(至少3件)。大于1万件,按0.3%取样。
b. 外观检验:包装件完整无损,不松带掉带。
c. 按本标准开箱检验草套、草垫套装质量。
d. 检验农药瓶数量与包装件净重是否相符。
e. 检验标签,不得贴错、贴歪或遗漏。
5.2 包装件的检验方法
5.2.1 瓶口渗漏检验:每批取1~3件,倒置3分钟,开箱检验。
5.2.2 垂直自由平面跌落:毛重40公斤以下包装件,从900毫米高,垂直自由平面跌落在水泥地面上,检验外观和内包装。
5.2.3 承受压力:在包装件顶部放置载荷平板,每边伸出不小于100毫米。负荷均匀加在负载板上。所加负载按下式计算:
式中:F——负荷,公斤
K——流通期间包装件劣变系数;
H——堆垛高度,毫米;
h——包装件高度,毫米;
W——包装件毛重,公斤。
流通期间与劣变系数关系见表2。
表2
5.2.4 公路运输检验:包装件装入卡车,后部适当固定。在三级公路的中级路面上,以每小时25~40公里的速度,行驶200公里。公路等级符合JTI1—8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5.2.2、5.2.3、5.2.4三项检验,根据生产、经销、运输三方协议进行。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应加倍取样,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按包装不合格协商处理。
6 贮存条件
6.1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室内仓库中。
6.2 包装件存放时,按塔式、花码、垂直重叠方式堆积。高度不超过4米。
7 装运要求和规定
7.1 包装件在装运过程中,按毒品装卸要求轻拿轻放,不得乱扔乱摔。
7.2 汽车运输时,后部适当固定,要加盖苫布或绳网,避免滑落。
7.3 水运时,包装件在仓内堆积高度不得超过6米。
7.4 乳油农药在贮运时,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混放、混装。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防止从口鼻吸入。
7.5 农药包装件在货场、码头存放时,必须加盖苫布,并远离火源。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由化学工业部沈阳化工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沈阳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莉、魏柏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