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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屏安全要求

[ 注:本标准已作废,请搜索最新标准 ]
标 准 号: GB 8197-1987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标准局
起草单位: 吉林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发布日期: 1987-09-21
实施日期: 198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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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8年10月05日

附录A
  人体危区及安全距离的确定
  (参考件)
  


  图中曲线分别为当设立1.0m、1.2m、1.4m、1.6m、1.8m、2.0m、2.2m等不同高度的防护屏时的人体危区。
  a、b、c分别为三个不同危险物体所形成的危险区域的危险点。
  Ya、Yb、Yc分别为三个危险点高度。
  Xa、Xb、Xc分别为三个危险区域所应具备的最小安全距离。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劳动人事部劳动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世荣、唐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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