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涂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8月12日

17.1 工作场地和库房严禁烟火。操作者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作业现场应有4个以上3㎏干粉灭火器或2个8㎏干粉灭火器。      17.2 要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与通风。操作时必须戴防毒口罩。      17.3 高处作业应扎好安全带,防止滑跌。工具、漆桶要稳妥放好。在容器内作业,必须采取有效通风措施。 夜间作业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碘钨灯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

17.4 在油漆作业场所10米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17.5 需油漆、喷漆的工件,应放置稳固,摆放整齐。

17.6 电设备和配电箱周围一米以内,不准喷漆作业,下方不准放置易燃物品。在与明火作业以外的其他作业进行混合作业时,要间隔至少一米距离并设置隔离板。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刷漆或喷漆。

17.7 除毛刺时,手提式砂轮必须有防护罩,操作者必须佩戴防冲击用眼镜和口罩,作业前应按照手持电动工具管理规定检查电源和工具,5米以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17.8 调配含有铅粉或溶剂挥发浓度较大的油漆时,应戴防毒面具。禁止用汽油和香蕉水洗手。

17.9 增压箱内的油漆和喷漆枪所承受的空气压力,应保持稳定不变。

17.10 油漆、腻子、去油剂、稀释剂等化学配料和汽油易燃物品,应分开存放,密封保存。

17.11 溶剂和油漆在车间临时作业现场的数量不许超过当班的用量,并且不能放在用电设备、配电板箱、照明灯具等易产生火花的物品下方,并要求悬挂警示牌“当心火灾”,下班前必须将所有使用的溶剂和油漆(含空桶)清离现场。

17.12 汽油和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只能领取当班的用量。用不完时,下班前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17.13 空气压缩机要有人专管,开机时应遵守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常检查、加油,不准超压使用。工作完毕,应将储气罐内的余气放出,断开电源。

17.14 下班前清扫工作场地,存好工具,废棉纱应放到指定地方。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