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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01日

一、一般规定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信号工与操车设备的安全操作
二、上岗条件
1、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提升设备和信号设施的规定,掌握所使用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能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发情况。
三、安全规定
1、每班操作前要对操作台上的各种电器进行检查,确保完好、齐全。
2、工作中要集中精力,听清信号,发送信号要清晰,信号不清,不给对方发送。
3、根据工作需要,与车房司机联系好,方可发送信号。
4、操车人员应听语言信号为准,斜巷运输执行一停二开的规定。
5、信号发送方式:下井口信号只能发至上井口,上井口收齐所有信号后,方可传发同类别同命令信号至车房。但停止信号与急停信号均能发至车房。
6、上下口及车房、信号硐室均安装有直通电话,用作上下口信号工之间及上口信号工与车房之间联系工作之用,非工作事务严禁使用。
7、信号工应与把勾工密切配合,当车辆连接好、阻车器打开以及把勾工发出信号指令,信号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8、 信号发出后,密切注意走钩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9、信号工不得任意脱离岗位,特殊情况要安排替班信号工。
10、井筒运送爆破材料及易燃易爆物时,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11、各道阻车器应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可打开。
四、操作
1、信号工等待挂好链环,插好插销,检查确认挂好后,根据信号约定中的规定向上井口(或井底车场)发出提车或下放信号。
2、上井口信号工向绞车房发出提升或下放信号。
3、提升或下放物料,上、下井口信号工应相互配合。
4、运输设备出现紧急情况,可直接按“操车急停”按钮,停止运行。
五、收尾工作
交班时一定要把当班情况交待清楚,接班时问清上班情况,并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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