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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7月08日

 

基坑工程施工对轨道交通安全防护方案

为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保护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维护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以下轨道交通安全防护方案

1编制依据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3.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3)

6、《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2项目施工对轨道交通设施安全影响分析及保护方案

  本项目基坑西侧基坑开挖线距地铁2#线三爻堡村站护坡桩外边线最短距离12.0M;最宽处约15.0M。根据《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十二条(一)规定: 十米至五十米内为控制保护区。

 本基坑支护设计采用护坡桩加预应力锚索的支护用于南、北、东侧基坑、双排护坡桩加锚杆的支护用于西侧基坑。该支护形式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基坑支护方法,是从地面开始做大直径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桩顶设置一道钢筋混凝土连梁,从护坡桩桩顶往下做若干道预应力锚杆并用钢腰梁与护坡桩锚固。此种支护形式在各种不同的土层下均有比较成熟的施工工艺,支护安全可靠,且成桩过程基本不受地下水的影响。一般大型较深的基坑,邻近有建筑物或构筑物而不容许有较大变形的基坑,安全系数要求较高,以及不容许设内撑的基坑,均可考虑选用此围护结构。

2.1本项目对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影响主要为:1、基坑西侧支护结构失稳、基坑产生塌方,对地铁的围护产生影响;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高空物体坠落,对地铁的施工人员和设施产生伤害;3、基坑西侧地下管线破裂,产生冒水、停电、塌方等。

2.2本项目对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保护方案

   1、基坑西侧支护结构失稳、基坑产生塌方的主要原因:①基坑支护设计不合理;②基坑无支撑暴露时间过长;③基坑周边扰动过大;④开挖至基底,未及时进行垫层和底板施工。

在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时,充分考虑地质情况和地铁基坑的开挖深度及相邻基坑的垂直距离对在施工中的各种不利因素综合考虑。在西侧基坑的支护设计选型上采用双排护坡桩加冠梁,前后桩之间加拉梁的龙门架支护结构的设计方案。此设计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并通过。

1-1、挖土施工过程中考虑如何不对地铁围护结构产生影响制定以下原则:

(1)合理安排土方施工流程,确保基坑安全的原则。

(2)精心组织施工,保证机械、设备投入,确保土方施工工期的原则。

(3)制定有效保护措施、加强监测,确保周边建筑物安全。

(4)加强土方开挖、运输管理,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达标的原则。

综合项目的周边环境、支护形式,土方挖运应按下面的要求进行施工:

(1)遵循“先撑后挖,分段、平衡、限时”的要求进行,并尽量减少基坑无支撑的暴露时间,使土压力均匀且逐步地释放,做到随挖随撑,严格控制基坑变形,以保证基坑在安全地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

(2)人工配合机械清除包裹构件的土方,严禁各类机械碰撞支撑体系,包括锚索等结构构件。

1-2、基坑开挖质量保证措施

(1)基坑开挖严格按编制的基坑开挖方法组织施工,分层分段开挖。

(2)基坑开挖至支撑设计标高时,必须及时架设相应的支撑,开挖时机械避免碰撞钢支撑。

(3)为减少对围护结构的影响,基坑内靠近围护结构0.5m的土方采用人工开挖。

(4)开挖过程中,周期性的对围护结构埋设的水准点进行监测,并通过监测的数据控制开挖,减少基坑的变形。

(5)开挖最下一道支撑下面土方时,分小段开挖,16小时内挖完,为减少对基底原状土的扰动,基底以上30cm的土用人工开挖,对超挖部分采用砂、碎石回填。

(6)开挖过程中按设计要求进行基坑降排水,确保基坑的整体稳定,防止基坑失水而造成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7)根据监测信息,必要时采取加密支撑等措施防止基坑围护结构变形过大。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高空物体坠落的主要原因:①高空作业未按要求搭设作业平台,设置安全网;②临边无安全围护设施;③作业人员未正确佩带安全带。

在主体施工时:1、按照现行省市有关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规范和条例搭设下料平台,在边梁上予埋钢筋环并按计算悬挂限载重量牌;

2.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下方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0~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2.5

3

5

7

 

7.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8.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9.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10.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11.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12.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13.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14.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3、地下管线破裂,产生冒水、停电、塌方的原因:①业主提供的管线资料不全;②现场未调查清楚管线的分布情况、埋深、走向等;③已探明管线未设置安全标识牌等。发生以上事故①及时向相关产权单位汇报;②配合相关产权单位进行处理;③增加相关维修设备。

4、在施工准备阶段:1)、应走访当地群众和有关机构,核对管线分布图,了解是否还有其他管线,并组织人员将各种管线的功能、平面位置、埋深、管线走向等管线特征绘制于施工平面图上,形成管线分布图,详细记录各管线的产权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意外处理措施,并会知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

2)工程开工前安排专业人员对施工范围内原有地下管线及其它障碍物作全面探查,了解地下原有市政排水管道、供水供电、电力电信等管线的走向和位置,以及附近建筑物基础的位置和埋深,对应设计图纸,如地下管线或其它障碍物与设计污水管道相碰,则及时知会现场监理、业主和设计单位,决定合理的方案后才进行开挖施工。

3)动工前,项目安全总监应组织工程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会,将各种管线的详细情况对施工班组人员、机械作业人员做详细说明,并针对管线的保护措施进行交底。施工工人、机械作业人员应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安排,有责任向有关人员详细了解地下管线的情况。

4)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期间,还应根据了解到的各种管线的特征结合本部分的施工范围进行。

5)在沟槽开挖至地下管线附近时,则停止机械开挖,采用人工开挖探坑,详细、彻底的印证和明确各种管线的特性特征,在管线分布图上进行标注,同时采取可行措施在施工现场予以标注明示。特别是在机械挖土前,必须将可能预见的在动工范围内的各种管线用人工挖坑探明,否则不得使用机械作业。沟槽开挖前必须做好原有管道(管线)得探测和迁移工作,进行所施工部位的管线调查。

6)对于开挖出的通信电缆和高压电缆,我司将采用如下方法进行保护:在管沟槽顶部架立槽钢,电缆下方垫木板,用绳将电缆悬挂保护。

7)对其他管线等,我司将根据管线具体情况采取包裹、悬吊或顶托的方法进行支撑保护。所有管线位置,都将设立管线保护警示标牌,确保管线不被破坏。

8)定期开展管线保护专项教育,增强职工管线保护意识,并建立起管线保护责任制,对破坏管线,尤其是破坏原有管线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9)管线均按照原样、原貌进行恢复。

4、降水措施:根据地勘报告本项目地下水位埋深大于25.0M。基坑底标高为-16.4M,所以土方开挖无需进行降水。

3项目施工对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应急补救措施

3.1基坑围护及结构失稳紧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措施

当基坑围护及结构失稳事故发生后,现场立即采取措施对简单易救的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同时向项目经理及时汇报。

项目经理部在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主要管理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各抢险小组向事故现场调配抢险所备用的抢险机械设备、抢险物资及人员进行抢险,同时根据突发事件上报处理程序处理并向监理工程师、业主汇报。医务救助队立即进行救助工作,当没有人员伤亡时于现场随时听候调遣。

现场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后,由项目经理亲自指挥结构失稳应急处理,过程中抢险人员随时观察后续结构稳定情况,防止结构失稳事故或造成更多伤亡事故。

事故处理情况及时上报相关单位,以便随时解抢险救援进度,必要时由专家组对应急救援方案进行调整。

当险情危及重大设备及人身安全时,人员及设备要撤离危险区。

对于一般失稳段使用方木、钢支撑支撑失稳工作面,及时挂网喷射混凝土封闭失稳结构及土体。

对于重大失稳段,如对路面、管线及周边建筑物造成影响,应立即封闭道路,疏散附近道路行人车辆,然后立即对事故现场采取回填处理;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2.高空坠落、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

高空坠起或重伤害落可能造成的伤害有:颅脑损伤、胸部创伤(如肋骨骨折)、胸腔储器损伤、腹部创伤等。当发生物体打击事件和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意保护摔伤及骨折部位,避免应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拨打急救电话“120”或送医院救治,送医院途中不要乱转病人的头部,应该将病人的头部略抬高一些,昏迷病人取昏迷体位,防止呕吐物吸入肺内。抢救过程中尽快将事故情况向项目部应急处理小组汇报,应急事件处理小组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抢救,根据事故情况大小向上级主管部门、安检、公安部门报告并按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书。

4项目施工的安全监测

本项目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在基坑开挖与支护结构使用期间,对较重要的支护结构需要进行监测。通过对支护结构和周围环境的监测,能随时掌握土层和支护结构内力的变化情况,以及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和道路的变形情况,将观测值与设计计算值进行对比和分析,随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以保证在不造成危害的条件下安全地进行施工。

4.1周边建筑物现状及监测

工地西边12米左右为地铁基坑;按设计要求委托第三方进行:

1)基坑支护桩桩顶的水平位移监测、沉降监测

2)场地周围建筑物、道路的沉降监测

3)场地周围地下管线的沉降监测

4)建筑物和地表裂缝宽度监测

4.2监测报警值

依据工程类比、结构计算及周边状况、材质,结合有关规范、规程,及甲方和设计单位的具体要求,各项手段的监测报警值暂定如下:

1) 围护结构顶部沉降及位移报警值10~15mm;

2) 坑外(马路)地表沉降报警值25~40mm;

3) 地下管线沉降报警值25~40mm;

4) 围护结构倾斜报警值25~40mm;

5) 坑外水位报警值300~500mm;

6) 临近建筑物沉降报警值15~25mm;

当观测值临近此极限值时提出预警,当观测值超出此极限值时提出报警,并即时与甲方及监理进行沟通。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对基坑分级和变形监控值作如下规定: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表-2

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

监控值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

监控值

地面最大沉降

监控值

一级基坑

3

5

3

二级基坑

6

8

6

 

 

4.3信息化施工

在每一个开挖段与整个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应紧跟每层开挖的进度,对地层移动进行连续监测,应根据基坑每个开挖段、每层开挖中的监测反馈施工,实现信息化施工。主要监测内容包括围护压顶、围护水平变形、基坑回弹、围护两侧纵横向的地面沉降、坑内外地下水位。根据各监测项目在各工序的变形量及变形速率的警戒指标,及时采取措施改进施工,控制变形,确保工程及已有建筑物的安全;施工过程中并应加强对基坑周围地下管线、已有建筑物的观测,根据观测结果决定采取合适的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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