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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1月25日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本标施工的顺利进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中人员及设备安全,加快牛筋树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特制定本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牛筋树河道整治工程分为三期,包括花石崖挠曲面治理、牛筋树堆积体治理、牛筋树河道整治。
花石崖2#挠曲位于坝址右岸,分布高程1150m~1200m,挠曲宽高30m~50m,向坡里水平深度20m~40m。花石崖2#挠曲从右坝肩上高程1150m~1200m坡段通过,挠曲在工程区内长度590m。
牛筋树堆积体位于右岸单面大斜坡中下部,范围较大,山坡较陡,坡角35°左右。堆积体平面呈顺坡长条形,为其上山坡岩石塌落堆积而成,顺江长450m,横向宽150m,面积5.8万m2,体积约72万m3。
牛筋树河道整治工程包含围堰、明渠及混凝土施工。
本标主要施工对象为高边坡整治,垂直高度达200多米,坡度较陡,坡角在350左右,根据其施工风险程度,蕴含重大危险源。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T5370-2007)。
(3)《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DL/T5371-2007)。
(4)《水利水电工程边坡施工技术规范》(DL/T5255-2010)。
(5)《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 (DL 5162-2002) 。
(6)《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7)四川能投集团提供的有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设计文件、设计资料
(8)本合同段的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部成立爆破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机构组成如下:
组 长:项目经理陈信湖
副组长:项目部常务副经理戴文周
副经理周勇
总工程师史湘奇
安全总监谢佰富
成 员:工程部部长先本均
安全环保部部长刘卫东
质检部部长田勋
物资供应部部长官伟
调度室调度长况仕富
办公室主任:刘卫东
成 员:赵浩添、李世雄、陈朝华、蒲家兵
本标的安全管理目标是“四无一杜绝”。“四无”,即无因工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工作,做到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措施保证、技术保证,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
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知识的教育要深入细致地进行宣讲,使作业人员深入脑海,变成潜移默化的自觉行动。
搞好施工现场爆破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让作业者明白在作业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防止涉爆安全事故的发生。
6.1 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2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把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本单位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2)搞好对从业人员的遵规守法教育,订出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经常督促检查爆炸物品情况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实施情况。
(3)对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做到心中有数。工作安排无漏洞,保证爆炸物品不私购、私借或转送、转借、转卖、不丢失、被盗、外流。
 (4)发生事故或案件要及时报告,保证不隐瞒。
6.3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当好领导的安全参谋。
(2)对本管辖区内的爆炸物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失管,并能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3)督促爆破员按规程装药、放炮、监督其按制度领用,清退爆破器材,确保安全。
(4)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瞎炮,按规定时间和安全情况解除警戒。
(5)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查明原因,遇有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
 (6)对领取的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7)接受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监理单位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6.4 民爆物品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照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2)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3)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对各种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进行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清退回来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严格登记手续。
(4)对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退回民爆公司。
6.5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1)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细则,确保安全爆破。
(3)按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爆破。
(4)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剩余的爆破器材,当班清退。严防丢失、被盗,严禁乱存乱放,赠送他人。
(5)爆破后要检查工作面,发现瞎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6.6 安全例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万无一失”的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方针,结合本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例会制度如下:
(1)安全例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组长由于特殊情况确无法到会主持时,由组长指定一位副组长主持。
(2)每次例会所有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时,应向主持人说明情况,批准后方可缺席。
(3)主持人应根据会议内容以及涉及到的事项确定,除领导小组成员以外应参加会议的人员。
(4)正常情况下,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每月一号为安全例会日。
(5)安全例会或临时召开的安全会议,必须指定专人记录。会后需整改的工作必须落实到人,并提出整改要达到的标准,整改完成的时间,以及整改结束后的检查验收人员等。
(6)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时应对上月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出客观实际的总结,并提出本月安全工作需改进、完善方面的明确要求。
6.7 安全教育制度
为加强安全经营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经营意识,保证经营工作顺畅平稳的进行,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万无一失”的安全经营方针,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保证公司所有职工树立牢固的安全经营意识。
(2)安全教育工作有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实施,由组长拟定教育内容,并组织学习及考核。
(3)安全教育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具体时间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确定。
(4)安全教育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或从原不涉及有安全要求的岗位调入现涉及有安全要求的岗位的人员,要针对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或经过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保证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新职工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八小时,所有职工每年教育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两天。
(7)教育培训实行形式多样的方法,理论学习与现场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定期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考核,对连续3次考核不及格者,给以待岗学习,补考及格后方可复岗。
(8)安全教育制度人人必须遵守,组织施教的人员必须精心准备,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虚心学习,以保证总体安全意识进一步坚强,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
6.8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一项行之有效手段,全面实行各级人员的安全检查制度是提高民爆物品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民用爆破管理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仓库的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3)分管民爆物品的经理,认真检查民爆物品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记录在案并向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
(4)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深入仓库检查指导应纳入工作的议程,每季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民爆物品的使用情况,发现异常提出整改措施,并保证整改资金及时到位,督促检查负责整改人落实整改情况。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需用的资金、项目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均须一一记录在案,以备查。
6.9 装卸管理制度
(1)装卸爆破器材要有专人监督,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施工区。
(2)暴风、雷电恶劣气候,不应进行装卸爆破器材的作业。
(3)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
(4)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不应添加燃料,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老、弱、病、残、儿童不准装卸爆破器材,作业前须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规定注意事项。
(6)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制品的衣物和穿带钉子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烟火和通讯工具。
(7)严禁野蛮作业,不准拖拉,翻滚、脚踩包装箱(袋)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8)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爆破器材不准发运和入库。
(9)装卸作业结束后,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许遗留爆破器材。
6.10 民用爆破器材流向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部爆破作业的顺利开展,确保民用爆破器材的合理、合法的使用,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必须做好民用爆破器材的进出库登记制度,建立完备档案。
(2)应按规定的表1、表2、表3登记台账,认真登记并有效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的流向。
(3)项目部流入、流出、和库存的民用爆破器材应与登记记录的内容一致。
(4)应及时核对民用爆破器材的来源和去向,不合法的须立即终止执行。
(5)应定期核查库存实物与登记记录是否相符,发现不相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6)民用爆破器材流向登记的记录应保存两年备查。
表1                           民用爆破器材流向登记表

 

民用爆破器材流向登记表
领取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序号
时间
产品名称
供货/购买单位名称
经办人
收入量
拨出量
结余量
备注
 
 
 
 
 
 
 
 
 
 
 
 
 
 
 
 
 
 
 
 
 
 
 
 
 
 
 
 
 
 
 
 
 
 
 
 
 
表2                               送货单位信息登记表

 

送货单位信息登记表
登记单位名称:
序号
供货单位名称
许可证编号
地址
负责人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6.11 爆破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管理职能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在主管领导下,由安全环保部统一管理,按要求及时上报。
(2)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轻伤事故,负伤人员或事故现场的其他人员在保护现场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理决定。
2)发生多人死亡以上的事故,应立即上报经理,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发生事故的部门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抢救人员和财物,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的调查
发生事故的部门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4)事故的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作业队负责落实,作业队无力解决的问题,由事故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上报项目部统一协调解决。
(5)事故统一、报表、建档
1)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格式按统一规定执行。
2)安全环保部将历年发生的事故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备查。
6.12 案件管理制度
(1)遭遇或发现抢劫、盗窃、丢失等案件时,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并报警。
(2)在汇报情况并报警之后,应保护好现场,并配合公安做后续的调查。
(3)主管人员在接到汇报之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应急救援措施,防止案件扩大,尽可能的减小伤害和损失。
(4)对已发生的案件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存档,并认真分析案件的起发原因、经过、危害程度、处理结果及防范措施,避免同类案件再次发生。
(5)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案件情况。
6.13 搬运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人员必须懂得民爆物品的安全常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拽民爆物品或在包装箱上踩踏。
(2)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准穿戴化纤衣物或穿带钉子的鞋;现场不准有带电的设备。
(3)遇暴风雨或雷雨时,禁止进行装卸作业。
(4)汽车装卸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驾驶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5)民爆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
(6)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民爆物品不准发运和入库。
(7)如包装损坏需要更换包装时,必须经技术人员鉴定后在指定地点操作,不准在仓库内或装卸过程中处理。
(8)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能遗留民爆物品。
(9)押运员和库管员必须对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实行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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