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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分部架桥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11日

交底内容:
一、施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1.入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
3.严禁酒后作业;
4.禁止穿拖鞋、赤脚、光背;
5.禁止追逐打闹;
6.禁止私自拆除或移动防护设备设施及电器设备;
二、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应遵守安全守则。
2、按照润滑规定加足润滑油料,加油后要将油箱,油杯等盖子盖好。
3、每班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
﹙1﹚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
﹙2﹚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3﹚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械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4﹚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4、起重机运行时是否无异音,若发现缺陷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进行调整、检修,不得迁就使用。
5、开车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至零位,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6、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中“十不吊”的规定: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起重机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吊。
﹙10﹚干部违章指挥时不吊。
7、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在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0.5米后,将重物下放,以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8、操纵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在保持被吊物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9、大小车行驶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为停车手段,也不准用反车达到制动目的。
10、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处通过时,在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11、严禁起重机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吊着重物时,操作者和挂索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2、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在轨道上行走,也不准从事检修。
13、在正常工作中变换运行方向时,必须将球控制器扳到零位,当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再换向开车。
14、电器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随意调整和更换。
15、在吊运中,如遇有大风、大雪、大雾或六级以上大风,影响作业时,应停止起重工作。
16、吊运作业完毕后,将起重机开到指定地点定位。小车开到边端,吊钩升起,全部控制板到“零位”,切断电源,并清扫擦拭,保持整洁,估好记录和接班工作。
17其他作业要求,应遵守起重运输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 架梁作业
3.1 顶 梁
3.1.1 顶梁过程中严禁发生下列事故:
1、 起顶过程中梁偏歪或翻倒。
2 、梁在千斤顶或砂箱顶面突然滑动。
3、 混凝土梁被顶裂,钢梁被顶出凹痕。
4 、千斤顶底部的支托结构受压损坏。
3.1.2 成品梁的施顶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梗纵向:施顶中心至梁端的距离不得小于支座中心至梁端的距离,并不应大于设计允许的悬出长度。
2 、梁梗横向:两个同类型的千斤顶应在梁重心线两边等距离支放,千斤顶头部外缘距离梁梗混凝土外缘应保持100mm以上的距离。
3、 低高度梁如顶道碴槽板,应按设计支顶位置和应力分布长度加以控制,距梁端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00mm。
4、 除设计允许者外,横隔板处不应施顶。
3.1.3 钢梁施顶位置应在支座处、钢板梁加劲角钢下的翼缘盖板中心处、桁梁主节点下面或专门设置的施顶横梁或牛腿处。不应直接顶在薄钢板板面、盖板边缘和角钢边缘等薄弱处所。
3.1.4 选用顶梁千斤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用液压千斤顶。当起落量较大时,也可用螺旋千斤顶。
2、 标记载质量宜选在实际受载量的1.5倍以上。
3、 梁每端应选用两个同类型的千斤顶同步起顶。
4、 千斤顶应经过检查。
5、 液压千斤顶使用的油类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保持清洁。
6 、落梁砂箱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所用砂子应筛去石 子并烘干,砂子不应装得过多过满,铁芯应放正、校平,不可偏斜,并严禁压在砂箱边缘上。
3.1.5 千斤顶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头部应垫有扩大传力面积的支垫(如硬木块、钢板等)。 混凝土与钢板、钢板与钢板之间以及砂箱顶面均应放置木片或麻 袋片。
2 、千斤顶底座应放在可靠的基础上。当为土质地面时应整 平夯实,上面密排枕木,并加垫厚度不小于16mm的钢板。
3、 千斤顶安放在平车上时,应放在平车纵向中心线附近, 甩短轨或枕木垫底,上加钢板分布荷载,并应将侧梁下部垫实。
4 、安放在有斜坡的混凝土表面上时,应用硬质木板或钢板 将斜坡垫平垫实,再安放千斤顶。
5、 当梁底与墩台顶帽间的净空较小,不便安放千斤顶或砂 箱,设计图又未提出顶梁方法时,可在墩台上预留放顶凹槽或托 架,架梁后再恢复原设计式样。
3.1.6 千斤顶或砂箱顶落梁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顶落梁必须两端交替进行,严禁同时起落。两端高差不宜过大、未施顶一端的全部重量应落在稳固的支垫结构上。砂箱落梁应两端同时均匀下落,梁不应出现倾斜。同端两千斤顶—F落 应同步,严禁用交替下落的方法调整横向位置。
2、 顶落梁时应设置保险枕木垛,紧随梁起落加高或降低, 并用木板,木楔等调整间隙,梁底与垛顶间应保持不超过50mm的距离。中途停止工作时,应将空隙用木楔打紧。使用千斤顶顶梁安放支座时,顶起后应立即塞入支座。严禁长期用千斤顶支承梁体。
3、 T形成品梁或其他梁底窄、重心高的梁,应在不施顶的一端用木撑支护或有其他防护措施。
4 、如发现起顶困难,应查找原因,不应接长手把或增加人力强压。
5、 安全栓外露的千斤顶的前面,不应站人或抛掷工具。
3.2 捆 梁
3.2.1 捆梁过程中不应发生下列事故:
1、 捆梁位骨和方式不符合要求,起吊时使梁体受损或产生 裂纹;卷扬机受力不正常,部分卷扬机超载。
2 、梁受挤压发生局部破损或变形;千斤绳突然滑动、部分钢丝被轧断。
3 、抛落千斤绳或工具材料滑落时,打伤梁下工作人员。
3.2.2 捆梁位霞应符合本规程第3.1.2条中对纵向限制的规定。
3.2.3 捆梁千斤绳应采用6X(37)型、6X 37型或6X 61型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10。为适应各种类型的梁,应备有几种不同的千斤绳供选用,捆梁时应保持千斤绳每次均向同—方向弯折,避免受反复应力千斤绳与梁底面转角接触处必须安放护梁铁瓦。千斤绳与混凝土面接触处应垫木板防护。
3.2.4 捆梁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千斤绳不应误用。各股千斤绳应受力均匀,不应有绞花和两股互压现象。
2 、护梁铁瓦及其他支榔物应在受力时进行调整,使其支垫牢实,不致小途脱落,
3 、于斤绳必须可靠地足挂在吊钩或铁扁担上, 有保险销日寸应插好。
4 、当发现千斤绳有扭结、变形、断丝和锈蚀等异常现象时, 应及时折减使用或报废。
5、 受过超载的钢丝绳,应通过破断拉力试验鉴定后方可降级使用,否则不应再度使用。
3.2.5 捆梁时,不应强力推动铁扁担就位挂千斤绳。
3.2.6 吊梁应采用与梁型配套的专用吊具。
3.3 吊 梁
3.3.1 吊梁过程中不应发生下列事故:
1、 卷扬系统制动失灵,梁向一端或一侧不停下落或向下坡 方向不停溜动。
2 、滑轮无防止跳槽装置,钢丝绳发生跳槽后梁仍继续下落或提升;滑车组上升超过最大限度,导致部件被轧伤或钢丝绳被绞断。
3、 起落梁时左右侧或前后端高差过大,造成梁体混凝:上应力过大而出现裂缝;梁上配件或道碴下落;吊具或铁扁担被扭坏,并使各台卷扬机受力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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