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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生产准备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10日

1 目的
为实现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向生产运行的平稳过渡,确保项目投产后安全稳定运行,安全、可靠、经济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 DL 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2.3 DL 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2.4 DL 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2.5 SD 292-1988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2.6 GB 50794-2012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3 职责
3.1 发电公司主要职责
3.1.1 负责批准光伏电站机构设置方案。
3.2 公司主要职责
1 负责在建光伏电站生产准备工作的落实和管理。
2 负责对在建光伏电站生产准备工作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3 负责光伏电站的人员配置和岗位培训。
4 负责组织光伏电站完成管理文件的建立工作。
5 负责光伏电站办公、生活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
3.3 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3.3.1 负责参加岗位培训。
3.3.2 负责参加光伏电站的规程、预案的编制工作。
3.3.3 负责光伏电站辅助物资的验收、入库的管理工作。
3.3.4 负责执行光伏电站送电前验收、360h试运行及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3.3.5 负责对设备、工程技术档案等的接收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准备的内容
4.1.1光伏电站生产准备期:是指从项目开工开始,到本工程通过360h试运行,通过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进入生产期为止。
4.1.2 生产准备内容包括:编制生产准备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生产机构,合理配置运检人员,统筹安排员工培训,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购买或完善,管理文件编制及建立管理信息报送机制等工作。
4.2 生产准备工作计划
对于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公司组织编制生产准备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培训安排、管理文件建立、辅助物资购买或完善、环境管理、管理信息报送机制、送电前验收、光伏发电系统调试、360h试运行及工程移交生产,生产准备工作计划编制完成后,经发电公司批准后,发布到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照生产准备工作计划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4.3 生产准备工作具体内容
4.3.1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4.3.1.1 机构设置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应设置运行班组、安全组织机构,有效实施对生产管理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4.3.1.2 人员配置
装机容量40MW及以内独立光伏电站(有升压站)劳动定员11人;装机容量40MW以上独立光伏电站,每增加10MW装机,增加初级运维员2人,在光伏电站工程施工前完成全部人员定编、定岗工作。
在项目开工后,按照先管理人员(站长、主值)后生产人员(运检人员)的顺序,首先配置管理人员,在工程移交生产前完成全部运检人员配置工作,且运检人员中应配备有熟悉机械、电气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4.3.2 岗位培训
根据基建计划进度,公司制定光伏电站各岗位的培训计划,按期完成,有资质证件(电工进网证、调度证、主值证、安全员证、技术监督专责证)要求的岗位需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1 培训主要内容
a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b 本项目相关资料、设计文本、图纸、系统设备的培训。
c 光伏发电专业基础知识的培训。
d 变电站仿真培训。
e 设备制造商培训,了解掌握设备的内部结构和运行特性、用户手册等。
f 参加光伏发电设备系统安装、调试对本项目的设备进行全面学习和掌握。
g 光伏电站实习。
h 管理文件(规程汇编、预案汇编、制度汇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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