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12日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强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考评奖励激励机制,提高各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创优意识和安全管理责任风险意识,促进南坪铁路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合同规定,南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2.1 考核范围:所有参与南坪铁路建设的施工单位
        2.2考核内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项
        2.3 考核时间:日常考核不定期进行,平时考核每季一次,在季度结束后10日内(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项目考核在工程初验前进行。考核费计列当期验工计价。
        2.4 考核等级:甲(550分及以上)、乙(500分及以上至549分)、丙(499分以下)三级。
        甲级:平时考核甲级不低于80%,且丙级不高于10%
        丙级:平时考核丙级20%及以上
        乙级:其它情况为乙级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及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3.1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甲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不良行为的;
        乙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丙级:考核期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3.2工程质量具体考核内容
        1.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资质合格,进场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作人员、施工机械设备、仪器配备符合要求,岗位责任制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项规章制定具有可操作性。
        2.建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运转正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3.创优组织机构、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等建立、健全,规范可行。
        4.保证措施落实情况。质量保证措施有效,质量检测、检验、试验方法和结果可靠。施工过程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艺流程。各类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原材料检验及构件、设备安装的控制措施情况等。
        5.工程质量要求。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要求。
        6.创建“优质样板工程”实施情况及获得奖励情况。
        7.文明施工符合以下要求: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分区明确,工地标志牌齐全,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楚,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畅通,机械设备、照明、通风状态良好,施工组织有序。
        8.工地实验室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明确授权,试验设备经计量部门定期标定,试用人员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取样及试验工作科学、严谨。
        9.内业资料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理制度和办法、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等建立、健全、完善、齐全。
        (二)技术交底、施工日志、放样复测资料齐全。
        (三)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证或抽样试验资料齐全真实,其合格率100%。
        (四)工程检查签证、工序交接记录、分项检验评定等资料齐全。
        (五)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
        (六)资料归档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及时编制竣工文件。
        (七)弃土、弃碴的工程措施落实情况记录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八)对质量监督部门及其他单位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九)认真开展质量安全方面的各项专项整治或治理活动,并形成完整的材料。
        (十)施工管理过程必须符合公司管理要求,质量管理资料完整、规范,检查、检验记录真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10.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完全满足设计要求和标准,满足开通速度要求。
        11.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12.按时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  安全管理及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4.1  施工安全等级划分
        甲级:施工安全措施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铁路交通事故,或无不良行为的;
        乙级:施工安全措施基本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人员死亡及以上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且无重大不良行为的;
        丙级:考核期内发生人员死亡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4.2施工安全具体考核内容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路局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
        2.制定本单位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确保其运转有效;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从组织、制度和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3. 建立起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工程建设和危及人员、财产安全的突发性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组织保证体系,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制定应对计划和处理预案。
        4.专职劳动安全监督人员,经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
        5.开展全员职业劳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安全生产岗位培训。新工人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严格岗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投入足额专项资金,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和个人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到位;作好防尘、防毒治理工作;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时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7.全面推行架子队劳动组织形式,不准对个转包或违法分包。
        8.临近既有线的施工安全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管理按《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铁路局《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2009]7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