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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安全监理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23日

一、工程概况
        上海      工程位于           ,单体建筑地下1层、地上12层,建筑高度46米,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地下   ㎡,地上    ㎡,总建筑面积38011㎡。基坑底板承台设计坐落在○23层的粉质黏土层,地表开挖深度4.85m和4.64m(B区承台)、4.15m(B区底板)、3.55m和3.75m(A区承台)、2.76m(A区底板)。
        基坑围护采用重力坝围护,基坑开挖总面积约   ㎡,出土总方量约为   m?。基坑开挖前采取坑内满堂降水措施,保证挖土施工有良好的作业条件。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 施工组织设计
        5、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 基坑围护施工设计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
         基坑工程正向大,单层建筑面积大,与周边已有建筑、市政公用管道设施靠得很近,有的甚至贴边发展,加上沿海地质情况复杂,土质极其软弱。而土方开挖工程通常实行劳务分包,技术管理薄弱,总包方以包代管,承包人往往注重进度,经常违规操作,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极易酿成基坑坍塌等安全事故,因而土方开挖工程已经成为比较复杂和风险比较大的分项工程。为此,监理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在预控,施工实施过程坚持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施工的原则,加强巡查、观测,依靠信息化管理,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坚持“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的原则,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控制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监理准备工作
        (1)审查设计图纸,熟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对其中的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
        (2)审查核验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返回整改,否则不得实施。
        (3)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土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2、现场检查
        (1)认真监督承包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发现偏离,应及时纠正。
        (2)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进行施工
          严格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为上道工序,“进行施工”为后道工序办。
          (3)加强巡视,尤其是重要部位,对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发现偏离,立即制止。
          (4)加强观测,对地下降水情况、地面沉降和位移,地面裂缝,基坑底有无隆起等,每天定时及不定时观测。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情况紧急时,可下达工程暂停令。
          (5)依靠信息化施工进行管理,认真核查基坑监测单位定期报送的现场监测资料,发现数据已达设计警戒值,应停止施工并请设计人员到现场召开“四方”现场会,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6)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还须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明令整改,承包单位应按规定以《监理工程师回复单》的形式回复,监理复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文明施工列入例会议题,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整改,并在下次例会上反馈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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