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15日

        6.1.3 重大动土作业应编制作业方案,作业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和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备案。
        6.2 管理内容
        6.2.1 作业前要求
        a) 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和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在办票前,应会同区域地下隐蔽设施主管部门对地下隐蔽设施和动土作业周围环境进行确认,制定并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b) 在开挖之前,要先确定本区域地下设施的大致位置,当作业地点接近所估测的地下设施位置时,要用安全、可靠的手段确定其精确位置和打上标记。必要时,可使用地下设施探测器进行检查,并且告诉作业人员有关地下设施的详细信息和作业的方法。
        c)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d)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6.2.2 作业安全措施
        a) 挖掘土方应该自上而下垂直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b)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 7059和 GB 12142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c)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和材料堆放至少要距离坑、槽、井、沟的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并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遇大雨或暴雨时严禁挖掘深度超过1.5米的坑、槽、井、沟。
        d) 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e)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f)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g) 施工单位在靠近地下管线、电缆、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基础等处施工时,不能采用机械挖掘,尤其对于下方辅设电缆的部位,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防止造成生产或人身事故。
        h) 动土施工过程中如果暴露出不能辨认或者在作业票中没有注明的设施或物体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申请单位处理,经确认准许施工后,在落实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方可继续作业。
        i) 对于积满水且深度超过1米的坑、槽、井、沟,其周边应采取有效防护隔离措施,并设警示标志,防止人员不慎落入。
        j) 在动土作业附近存在设备和框架基础的情况下,若动土作业的深度可能达到或者超过设备和框架的基础深度时,由作业主管部门确定安全间距,若不能保证安全间距,必须在开挖时对基础采取可靠的加固保护措施。
        k)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l)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m) 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n) 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o)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夯实,并恢复地面设施。
        7 工作程序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8 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9  附件
         《动土安全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