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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教育的因“龄”施措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18日

  
  第三是违法驾车。司机酒后开车、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闯红灯、未成年人驾车、12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上马路、骑车下坡不减速、骑车猛拐、骑无闸车等。
  本人认为,儿童交通意外伤害的防治需要多学科研究、多部门联合参与管理、全社会共同关心。需要从交通法规教育、车辆路况保养、驾驶员素质和技术养成、成人监护等方面入手,将儿童交通意外伤害和死亡的发生率大幅度降低。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应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学龄前儿童:学龄前儿童是行走时发生车祸的高发人群,也是骑三轮车发生车祸的危险人群,在机动车车祸乘员受伤者中,也有低龄儿童。对此有以下建议:对婴幼儿加强看管,不要让孩子在人多车多的路上独自行走;在托儿所幼儿园进行交通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不少经常接受安全知识教育的孩子不但自己注意交通安全,还能提醒家长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行车等等;孩子上马路要走人行道,而且一定要有家长陪伴,横过马路时家长要牵着孩子的手行走;不要让孩子骑三轮车上马路旁的人行道、机动车道和狭窄的马路;黄昏以后不要让孩子在有其他车辆通行的地方骑车;带孩子乘车要给孩子系上安全带,家长也要系上安全带。要让孩子从小耳濡目染交通安全常识,并从成年人的行动中懂得如何采取安全预防措施。目前,已有不少国家设计了专门的儿童安全座椅,可用安全带固定在车上,以减少儿童乘车的不安全因素。
  
  二、学龄儿童:低年级儿童(6岁至9岁)发生步行交通事故的较多。对于学龄儿童及青少年建议采取措施:在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懂得如何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学校应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如学校门前的路口设专人执勤,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护送学生过马路;教育学生不在马路上奔跑,不紧挨着停在路口的车辆过马路;12岁以下的儿童不骑自行车上马路。骑自行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抢行、不逆行、不骑车带人;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以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禁止学生骑车撒把、下坡不捏闸和骑车下台阶。
  
  三、儿童乘车一定要系安全带
  
  不少父母认为,乘车时让孩子坐在自己的怀里,用双手紧抱着孩子就能够为他们提供最好的保护。事实上,即使在车速很慢的情况下,这种做法也不一定管用。如果父母懂得一个孩子在高速撞击事故当中产生的冲力相当于一头大象的重量的话,就应该将儿童正确固定在座位上,像成年人一样受到安全带的保护。
  2006年,鱼峰交警大队与柳州市白云小学的领导共同研究,达成共识,提出了创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基地的设想,并以此为突破口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于是,经过双方的不懈努力,克服经费的困难,终于在2006年3月,一支由五十名队员组成的“柳州市白云小学少年交警中队”正式成立了。自“少年交警中队”成立以来,在鱼峰交警大队大力帮助下,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教育体验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此项举措,随着“五进”工作的不断深入,鱼峰交警大队相继在辖区5个中小学推广,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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