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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好核安全 积极发展核电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20日

  日本九州电力公司10日宣布重启川内核电站机组,结束2年“零核电”状态。但日本民众对此事的态度和对未来能源结构的看法仍有很大分歧。而作为全球核电领先国家之一的法国,正计划把核电发电量从现在占全国发电总量的75%降低至2025年的50%。
  由于能量大、清洁、经济,核能源一直被认为是未来最有发展前途的替代能源。但切尔诺贝利和日本福岛在人们心头留下的阴影,以及环保组织持续不断的抗议,使一些发达国家的核利用进入停滞不前的状态。
  有消息说,中国明年将制定《核安全法》,将核安全从理念、原则、政策、规章制度到具体措施,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这将对我国发展核能源事业起到极大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在一些发达国家囿于国内因素犹豫不前的时候,我们应该积极稳妥地占领核能源这个高地。
  提倡发展核电并不意味着中国是发达国家放弃核能后的接盘侠。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要想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首先面临的挑战就是物质动力能源的支撑。仅石油一项,中国当前进口依存度就达60%。在可预见的将来,地球上的石油、天然气将趋枯竭;污染愈发严重;海油的勘探获取投入较高,路途遥远,运输困难,易受国际局势影响。在当前国际形势和我国具体国情的逼迫下,发展核电是较为可行的方案。
  发展核能源,首要也是核心的问题是核安全。从国际经验看,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是管理不当、人为失误造成的,日本福岛核泄露事故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责任事故可以通过从严管理避免。意外事故,特别是在内地建站,选点、定点,则需要认真勘察、考量、商定。如对地震、水灾、滑坡等不可控的自然灾害,应有完善预案,最大限度地规避损失,保证核心不受损毁。法国全境58座核电机组,平均运转年龄30年,至今没有发生过大的事故。根据我国目前的科技水平,保证基本的核安全、不出大事故是完全办得到的。
  关于核电站或核设施的安全问题,还有一点应该考虑。尽管我们努力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发展和谐友善的国家关系,但这并不能排除某些敌对势力无理寻衅的可能,以常规武器有意或无意地打击我核电站或核设施。我们一贯坚持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原则,但如果我核电站或核设施受到常规武器的打击,其打击效果无异于核打击效果,这应该视作对我首先进行了核打击。
  笔者建议,一旦发生此类事态,我应以现有的国防武器,包括核武器,对其进行相应的报复还击。《核安全法》有必要将此列为一项内容,以保证我核电站或核设施免于境外因素的危害。这项内容也可威慑国外敌对势力对我不敢轻易动武,使其认识到挑起常规武器的冲突也可能招致灾难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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