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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铸就安全的核心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16日

 片段: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位于山西省乡宁县和河津市境内的华晋焦煤有限公司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53人被困井下……在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不放弃、不丢弃的截止4月5日15时,受困者已有115人成功获救。

  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近日通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透水事故。通报称,该矿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章行为,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撤人和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通报指出,这起事故是今年以来发生在国有大矿的第二起严重透水事故,也是发生在基建矿井的又一起严重透水事故。再次暴露出部分在建矿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等突出问题。

  事故是“水”,安全是“生命”,一旦“透水”,生命将不再安全。就煤矿而言,水、瓦斯标准就是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规定。就像记者采访的一位从事煤矿安全工作老技术员工所说:现在“水和瓦斯气体”已经渗透到中央、省、市级领导的思想中,但没有渗透到基层相关领导、职能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心”中,更没有渗透到企业内部各级管理者、执行层和职工心中,以至于事故频发,悲剧不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不断失去。

  由此,联想到我们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安全规程是正确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就是用无数鲜活生命的鲜血写出的,不是凭空编造的。但是,难道仅仅靠一本“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就能确保安全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安全工作的主体是“人”,做不好安全工作的原因也是“人”,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直接责任者和受害者仍然是“人”,而不是规章制度本身。所以,不论是电力行业、还是其它行业的生产工作,“人”是关键的、主要的、贯穿整个安全工作始终的主体和因素。

  各级领导在各级、各种会议上一再强调“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安全、运行安全以及政治安全等,然而真正将安全工作提升到每一天工作第一位的,又有几个人?“电”,既看不见,又摸不着,我们电力行业的一线员工,每天的工作都是与“电”交往,如果我们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首先考虑如何做好、做扎实安全工作,工作前再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工作过程中做好每一步安全措施,时刻将“安全”牢记于心,每个人有了“安全”的“责任心”,试想,我们的所有工作会不安全吗?纰漏还会哪么多吗?

  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关键是安全理念、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流程及安全措施等具体落实情况,靠的是“人”的责任心和工作认真程度。人的行动靠思想指挥的,如果思想上不重实,没有责任心,表面上规章制度再全、再多,又能顶多少用?只有将“事故之水”渗透到“安全之命”中,渗透到安全管理和安全工作的整个环节、各级管理和具体操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中,才能够将安全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深刻地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刻的认识到安全工作直接与生命相连,才能从思想上对安全工作引起高度的重视,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才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生命的丢失。

  一起起安全事故都是血的教训,事故的背后都隐藏着具体管理人员责任心的缺失,隐藏着管理和监督的漏洞。让我们牢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牢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良好的“安全责任”意识,将“安全思想”贯穿于每天工作的始终,共同为电力行业的生产消除安全缺陷,把好安全关。

  目前,我们第三支部各部门正值春季安全检查中,请农电发展部、市场营销部、计量中心所有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检查,逐个排查并治理好安全隐患,为迎接电网夏季供电高峰的到来,打好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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