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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气瓶和危险化学品罐车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何宗周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1日


    二是CNG车辆驾驶人员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上岗现象严重。CNG车辆驾驶人员常年操作CNG气瓶,如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盲目操作,极易引发事故,据统计,在发生的CNG气瓶爆炸事故中,由驾驶人员违规操作而引发的事故占20%以上,今年4月,重庆一奥拓车发生爆炸,就是车辆驾驶人员违规改装、操作气瓶而引发。《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定》明确要求CNG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压力容器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然而,南充市目前CNG车辆驾驶人员持证上岗率极低,全市平均仅为30%左右,除部分地区和市属相关企业CNG车辆驾驶人员持证上岗率较高外,仍有大部分地区和行业的CNG车辆驾驶人员未经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三是部分CNG充装站违规充装现象严重。在各级质监、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强力监管下,CNG充装站已能较好地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但仍有部分充装站还存在一些违规现象,一是充装单位业主对充装作业人员配备不到位,导致驾驶员自行持枪充气,充装秩序极为混乱;二是受利益驱动违规充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三是充装作业人员主观上怕繁琐而不严格执行充装检查制度;四是由于车主和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拒绝检查,导致充装单位执行充装检查难度加大,如个别地区CNG充装站还多次发生车主或驾驶员拒绝充装作业人员进行充装检查,甚至还有打骂、堵站事件发生。

    第三,CNG气瓶和危化品罐车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车主安全意识淡薄,对CNG气瓶和危化品罐车危险性认识不够,忽视检验、教育培训等安全费用的投入,心存侥幸;二是部分CNG充装单位由于上述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影响而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部分违规CNG车辆有机可乘;三是相关部门把关不严,不严格执行国、省、市有关规定,以致部分CNG气瓶超期未检的车辆运行畅通无阻。

    第四,CNG气瓶和危化品罐车安全监管对策

    为进一步加强CNG气瓶和危化品罐车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南充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切实加强对CNG气瓶和危险化学品罐车的安全监管。
    一是切实加强对CNG气瓶安装单位的监督管理。CNG气瓶安装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对CNG气瓶的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法定的气瓶检测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以及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不得交付使用。
    二是进一步强化CNG气瓶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工作。CNG气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依法向南充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注册登记,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检验周期进行定期检验,对逃避定期检验、逃避注册登记等违法违规业主,一经查实,依法从重处罚,以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不断创新CNG气瓶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气瓶电子标签管理手段,实行一瓶一码,并将气瓶生产日期、投入使用日期、登记情况、定期检验情况等相关信息输入电子标签,安全监管部门和充装单位通过扫描即可全面掌握气瓶情况,有效实施对应监控;全面开展对CNG车辆驾驶人员的压力容器安全知识培训,严格考核,确保全员持证上岗。
    三是严格CNG充装单位管理。全面落实CNG充装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数量的充装操作人员,严格进行充装检查,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未注册登记等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气瓶,严禁超压充装。
    四是开展联合执法,整合监管力量。CNG气瓶和危化品罐车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系统工程,在南充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安监、质监、公安、交警、交管、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力量,相互支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其管;交警、交管等部门对CNG气瓶超期未检的车辆和罐体未经检测合格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不得通过年审,同时积极支持配合质监部门对CNG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压力容器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发证,确保持证上岗;公安部门积极支持CNG气瓶安全监管工作,对拒绝检查、逃避监管、挠乱充装秩序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肃处理,通过全市共同努力,努力确保CNG气瓶和危险化学品罐车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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