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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实践与思考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1日

 句容市辖10镇、1个开发区,总面积为1385平方公里,总人口约60万,原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原市公安局发证后经市安监局盖章确认的从事烟花爆竹零售单位198家。从近三年烟花爆竹销售情况来看,全市年销售烟花爆竹总额在500万元左右。2005年7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职能由公安部门移交安监部门后,句容市迅速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一年来,通过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执法检查,狠抓教育培训,使烟花爆竹经营状况较以往有明显改善。本文简要分析该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一、现状和问题
  (一)数量偏多,规模偏小,分布不合理。公安部门交接时,全市原有411家持证销售网点,后经安监部门审查确认,现有零售经营网点198个。从数量上看仍然偏多,因市场总盘子不大,带来销售网点销售烟花爆竹的收益有限,相互恶性竞争加剧,专店经营的数量少,90%的零售网点兼营其他商品。销售规模普遍偏小,有的经营面积还不足10平方米,烟花爆竹和烟、酒等其他易燃物品混放;有的周边安全距离明显不符合法规标准要求,加之安全投入不足,根本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经营条件。从分布上看,一些集镇上的烟花爆竹销售商店,大部分集中在一条人员流动密集的主街道上,店挨着店,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华阳镇东门一条仅百米长的街道上就相对集中了8家,而且一家挨着一家,一旦发生意外,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二)“四私”行为抬头,安全监管形势严峻、任务繁重。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加上职能交接过渡期执法监管空档,一些不法分子和经营业主铤而走险,私运、私销、私储、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所抬头,给监管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压力。目前全市仍有不少无证零售点,由于批发企业在源头上把关不严,在各镇都设立二级批发服务站,没有履行严格的配送制度,无证、有证经营网点一样能够随意进货,造成了有证、无证都一样经营。其次,零售点超量、不规范存放以及经营场所与生活起居混在一起,靠着烟花爆竹动火做饭、吸烟等现象十分普遍,更为可怕的是这些经营者习以为常,根本不当回事,没有起码的安全常识和安全意识。再有,非法兜售、非法储存的情况较为突出。一些零售点前店后家,为应付检查,店面放的是合法产品,但私下里干的却是非法勾当,由于安监部门缺乏必要检查手段,如无公安部门配合,对存放在居民家中的私货查处乏术。

  (三)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不强、执法难度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不同于矿山、化工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对象大多数是自然人而非法人和单位,执法的难度很大。一是执法对象成份复杂,一些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制意识淡薄,对国家新的关于烟花爆竹管理法规政策不理解,对正常的安监执法抵触情绪大;二是零售经营单位,点多面散,而安监部门由于现阶段执法人员少,装备差,执法力量明显不足,“小马拉大车”,确实勉为其难;三是不少经营者是弱势群体,部分经营者生活确实困难,而国家法律法规关于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比较严厉,比如对无证经营罚款标的是2-10万元,一般经营者根本难以承受,处罚难以落实;四是法律法规赋予安监执法的强制力不够,对一些抗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违章没有强制手段,经常发生阻挠、抗拒执法的事件,执法者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前不久,句容市安监部门在对城区一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公开非法销售礼花弹以及非正规渠道的假冒烟花爆竹,执法过程中该店不但不配合,而且还叫来社会黑势力人员阻挠执法,威胁执法人员,并将执法文书当场撕毁,气焰十分嚣张。

  (四)执法主体多,各自为政,形不成合力。烟花爆竹有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多个环节,工作职能涉及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虽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各部门的职责有了进一步的明确,但由于执法主体多,部门间对执法的理解不同,很容易造成各自为政、互相扯皮,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有权的看不见,看见的无权管的现象。在一些突击性的整治活动中,虽然也有几个部门联合行动进行执法的情况。但往往因为部门的职权范围、执法依据各不相同,使得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比较困难,而且部门联合执法,只能用于应对一个时段或重大个案的处置,难以作为经常性的管理方法,效果难以持久。

  (五)法制建设需要加强。我国现行的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虽然较多,但仍不够健全,尤其是缺乏细化的、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由于立法仓促及主观因素,还存有“盲点”或可操作性不强的情况,使执法工作难于落实。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四个环节分别作出了规定和相关罚则,但对私自储存烟花爆竹却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仍需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处罚,但处罚仅对行为人,而对私储物品却没有罚没的规定。另外,对无证经营的罚款数额还是偏大了点,实施具体处罚时的操作难度很大。

  二、对策和措施
  烟花爆竹产品易燃易爆,危险性很大,极易造成伤亡或群死群伤事故。烟花爆竹是目前各级安监部门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难点,组织是否得力,措施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会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客观分析当前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将便于我们研究和找出对策,在实践中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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