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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安全防护,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31日


  
  4. 企业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的要求,对如下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脚手架工程。⑤起重吊装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⑦ 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⑧安全防护和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改变或拆除现场的防护设施,例如:“武汉广场外立面装饰工程”位于繁华的闹市区,周边安全防护及其重要,工程开工之初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没有足够认识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及施工措施,针对这一重大危险源,市站坚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护技术规范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并大力推行专家认证制度,成功地搭设安全防护棚,使防护棚形成了一个亮点,确保了“武汉广场外立面装饰工程”顺利进行,得到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高度好评。 
  
  5.切实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和零星安排的作业,都必须向操作者讲清楚施工环境、操作过程、操作工艺,操作方法的具体要求和应急救援措施,操作过程中必须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使每个操作者时时处处重视安全。 
  
  6.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及时、规范地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做好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及时对拆除的部分进行恢复,确保防护措施有效发挥作用。例如:“圆梦圆国际广场”项目,前期安全经费投入80余万元,安全防护十分到位,是创省样板工地,后期安全管理混乱,于2006年3月14日,送风井口安全防护拆除后,没有及时恢复,日常安全检查未落实,没有及时发现拆除地段,发生一起因无防护产生一人从7楼坠落到地下室负二层的死亡事故。 
  
  7. 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版)《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92)和《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在设施选用和方案编制时,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在使用前必须组织技术、安全、机械等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或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确认架体搭设和防护措施,各安全装置等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8. 对模板支撑架,特别是4.5m以上的高支撑体系和特殊支撑架(如超重、超大)必须进行专门的设计、在搭设前应确认钢管、扣件、脚手板的材质和基础是否符合要求,搭设过程必须及时检查验收立杆间距,接头方法及纵横向支撑、剪刀撑(包括水平)设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混泥土浇筑时必须检查施工方法和施工荷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9.对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采购、租赁及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必须是市安全主管部门备案的产品,并且符合《关于开展物料提升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建[2004]95号文件的要求,防止不合格的产品投入现场使用。 
  
  10.在恶劣气候(如雨雪天、大雾、六级以上强风)和环境不良的条件下,禁止从事高处或洞口作业。 
  
  11.对利用登高设施或登高用具进行攀登作业的,作业前应对其材质和稳定性进行确认,对材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按规定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认真教育,严格检查,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 
  
  12.对现场的临时用房或工棚的瓦屋面应固定牢靠,防止雨天或大风天气进行抢修,及时淘汰石棉瓦等易碎材料作为临时的屋面避免铺设或维修过程高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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