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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23日

1 事故特征

1.1 事故类型

项目部所有参建人员有需要处理的问题,如薪酬问题、劳动合同纠纷等问题,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且相关单位或部门未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则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根据表现形式不同,鄂北9标工程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包括以下几类:

(1)群体上访。

(2)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3)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在敏感地区静坐。

(4)阻工、罢工,冲击围堵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办公场所。

(5)大规模的打、砸、抢、烧事件。

1.2 危险性分析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会扰乱鄂北9标工程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如果事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处理,可能给参建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1.3 事故分级

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群体性事件分为两级,即Ⅰ级、Ⅱ级。

(1)Ⅰ级群体性事件

1)3人以上在政府部门进行非正常上访活动。

2)参建人员围堵鄂北9标办公场所。

3)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阻工、罢工,且妨碍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4)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体性事件。

5)其他应视为Ⅰ级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突发事件。

(2)Ⅱ级群体事件

1)3人以下在政府部门进行非正常上访活动。

2)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没有妨碍鄂北9标工作正常开展。

3)其他应视为Ⅱ级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突发事件。

本方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现场应急工作组

各事故单位应成立事故现场应急工作组(包括专业抢险及处置组、保安及后勤保障组、人员抢救及善后处理组):

组  长:毛宗荣

副组长:胡维刚  胡远军  任玉勇  刘丹辉

成  员:彭泓彬  刘  平  赵  威  董焱明  彭正银

樊小兵  冷  俊  石育松  王  勇  陈荆建

刘  克  周  斌  邱  兵  范新文  张  伟

李  伟  薛  超

2.2 现场应急工作组职责

(1)组长职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工区应急预案,掌握工区现场事件情况,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工区应急演练,指挥工区应急行动。

(2)副组长: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组长的工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工区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事件发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3)第一发现人职责: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报当地安监部门,同时向监理单位、广悟部报告。

(4)专业抢险及处置组:负责组织研究确定灾害现场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承担抢险、救人、抢救 财产、设备和疏散群众任务。

(5)保安及后勤保障组:为划定警戒区域;控制人员、车辆进出;疏散警戒区内无关人员和重要物资;妥善保管好疏散出来的物资;确保现场运输车辆调用。

(6)人员抢救及善后处理组:负责现场急救和运送伤员救治;了解现场受伤人员的数量及程度,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抢救方案;负责做好灾害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妥善安排家属生活;负责灾害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

3 应急处置

3.1 预防与预警

(1)风险监测

收集群众反映的突出性、敏感性、热点问题及意见,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对工作中出现不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及时调查研究,分析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2)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到的风险监测信息及周边的社会环境状况,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进行预警。

2)各部门及各施工班组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入预警状态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参建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其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参建人员受他人怂恿采取过激、违法行为。及时开导情绪偏激的人员,加强交流、沟通,协商处理其反映的问题。

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消除不稳定因素的工作要求和时限,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3)预警结束

群体性事件各类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矛盾得到调解,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预警结束。

3.2 事故报告

(1)报告交通事故

发生群体性事件后,第一发现人立即向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组长应迅速准确地向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广悟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

报告应采取书面方式,情况紧急时可先进行口头报告,稍后再补充书面报告。

交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报告信息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和事故性质。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3.3 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鄂北9标工程群体性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和Ⅱ级响应,响应分级对应事故分级。

(2)响应程序

1)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后,立即通知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并由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和响应级别。

2)根据预警信息和响应级别,启动响应程序:

①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广悟部率领本指挥部(管理部)应急指挥机构到达现场,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②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由鄂北9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3)根据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展开处置救援工作,措施包括:

①迅速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危险地段人员,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做好事发现场安全警戒工作,根据需要向现场调派应急力量及物资。

②当事件严重程度超出项目部应急处置能力时,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向广悟部应急队伍请求支援,并配合外部救援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4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鄂北9标工程各施工班组在突发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中必须坚持“广悟部统一指挥、项目部分级响应、监理单位监督指导、各施工班组高效处置、应急资源常备不懈、施工班组资源共享、工程内部自解为主、外部力量保障维稳、尽早发现及时化解、依法办事防止激化”的原则。

(1)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各自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以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情报信息、行动处置、新闻宣传、政策法规解释等职责,并加强协作沟通。

(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到位后,应立即派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并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3)事发地单位的主要任务统一组织领导事件现场的处置工作,统一调用有关人员、交通工具、通信工具、装备器械和其他物资等资源。

(4)现场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研判形势,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咨询有关职能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

(5)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疏散人员,控制事态的发展。

(6)保护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7)搜集事件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

(8)配合当地政府部门,适时采取合适的紧急处置措施,控制局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社会秩序;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向现场人员明示告知。

(9)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对事件中违法犯罪的人员以及插手事件的敌对分子,依法打击处理。

(10)如现场存在人员伤亡情况,要立即组织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就近医院治疗。

(11)如群体性事件一时难以解决,应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对参与群众提供现场基本生活保障。

(12)发生打、砸、抢、烧事件:

1)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参与事件应急处置的人员应保持沉着冷静、耐心大胆,防止事件继续升级。

2)协调处理组迅速报请当地公安局依法处理。

3)如果有人员受伤,人员抢救及善后处理组应立即到现场开展急救工作。

4)对借机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策划、组织、指挥群众闹事的敌对分子,协调处理组采取有效措施现场秘密取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13)发生上访事件:

1)如果发生3人以上上访事件,协调处理组应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与上访人员沟通,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及时处理。

2)宣传劝导组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职工思想教育工作,遏制谣言。

(14)发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阻工罢工、围堵办公场所事件:

1)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所有参与事件应急处置的人员应保持冷静、小心谨慎,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

2)专业抢救与处置组与群体性事件参与人员沟通,要求其选派代表(不超过5人)到指定场所反映情况,同时劝说其他人员到指定地点等候;对事件参与人员提出的要求,凡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明确给予解决期限;对确因决策失误或者工作不力而损害事件参与人员利益的,据实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

3)保安及后勤保障组做好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设立警戒线,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对打横幅、喊口号、散发传单、拦截车辆等过激行为进行劝阻;对破坏公物、携带管制器械或爆炸物等违法行为,要迅速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4)人员抢救及善后处理组对自杀、自残,或者年老体弱、患有疾病者休克、心脏病发作等突发状况,立即组织救治。

4 注意事项

(1)现场应急人员要文明处置事件,避免激化矛盾。

(2)在进行救助时应封锁现场,防止其它人员进入现场发生意外。

(3)应急工作结束后应继续观察现场。

(4)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

(5)相关单位按照协商意见,积极处理有关问题。

(6)项目部应认真总结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对照应急预案,进行整体应急能力评估,对应急预案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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