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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楼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7月20日

 1  组织机构

  1.1 成立电力大楼火灾应急处理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理小组)。

  1.1.1  组长:生产副局长,全面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1.1.2  成员:总工程师、安监科长、局办公室主任、调度所所长、物业管理公司经理。

  1.2 应急处理小组成员职责

  1.2.1  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1.2.2  负责事故现场的对外联系,负责现场物资的抢救转移的指挥调度;

  1.2.3  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工作;协助做好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伤亡、中毒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1.2.4  负责重要财产物资,主要是八楼档案室重要档案、七楼信息网磁带库以及九楼SCADA磁带库的抢救、转移和保护工作。

  2、响应程序

  2.1  响应程序按照“报警”、“自行救助”、“协助救助”的顺序进行。

  2.1.1  报警:事故发生时当事者或最初发现人应及时向119火警和生产副局长报警,说明出事地点、位置、事故起因和规模等因素。

  2.1.2  自行救助:在119消防队到来之前,自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在人员集中的场所,要有计划、有组织的疏散人员,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预防破坏、哄抢、盗窃等案件的发生。扑救过程中及扑救工作结束后对火灾现场加以保护。抢险人员自身要戴齐防护用具(由安监科配备并在指定位置存放),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1.3  协助救助: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现场灭火指挥人员应立即与消防队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火情现状、运行设备状况及注意事项,然后协助消防队负责人指挥灭火。

  3、现场保护:火灾扑灭后或火势基本得到控制,应保护火灾现场。事故发生后在实施应急救援的同时派专人或要求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派人保护事故现场,因紧急抢修、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变动现场,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

  附录A:

  现场疏散措施

  1  人员的安全疏散 

  1.1所有抢险人员应坚持“救人重于救物”的原则。

  1.2楼内所有人员应按所在房间和各楼道内的逃生标识进行逃离。

  1.3发现火灾人员或应急抢险小分队应采用大声呼喊等方式通知起火区域内的工作人员、住宿值班人员进行疏散。

  2、人员的自救 

  2.1火灾时,在场人员有烟气中毒、窒息以及被热辐射、热气流烧伤的危险。因此,发生火灾后,首先要了解火场有无被困人员及其被困地点和抢救的通道,以便采取措施进行疏散和营救。

  2.2疏散时,若人员较多或能见度很差时,用“跟着我”的喊话或前后扯着衣襟的方法撤至室外安全地带。若被浓烟围困时,可采用低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区的方法。如有条件,可用湿毛巾等物捂住嘴、鼻,或用短呼吸法等,以便迅速撤出烟雾区。

  2.3楼房的下层着火时,楼上人员不要惊惶失措,应根据情况采取正确的自救措施。火灾时人身着火应尽快脱掉衣帽也可就地打滚把身上火焰压灭,切记不能奔跑。

  3、物资的疏散

  3.1物资疏散要掌握“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先疏散那些可能扩大火势有爆炸危险的物资。

  3.2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如档案资料、高级仪器、设备等。

  3.3疏散出的物资应堆放在上风向的安全地带,不得堵塞通道,并派人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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