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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损害与急救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06日

危险化学品损害的治疗

1. 误服吞咽中毒

误服吞咽危险化学品除及时反复漱口除去口腔内毒物外,还要采取催吐、洗胃、清泻等方法及时排除体内有毒物质,并应当根据毒物特性应用解毒、防毒及其他排毒药物进行治疗。

2. 呼吸道中毒

应当首先保持呼吸道通畅。第一要用药物防止声门痉挛、喉头水肿的发生;第二防止肺气肿、脑水肿的发生;第三对引起血红蛋白变性的毒物,则应根据病因进行治疗;第四防止溶血而引起的肾功能衰竭;第五要按病因特效解毒药及一般临床对症治疗。

3.急性皮肤吸收及灼伤

应立即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也可用微温水,禁用热水。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冲洗越早、越彻底越好。然后用肥皂水洗净,涂能中和毒物的液体或保护性软膏,还要注意观察清洗是否彻底。发生皮肤灼伤时要用大量清洁水冲洗。一级灼伤无需特别医疗护理(如阳光晒伤)。如脸上有水泡或灼伤面积大于手掌的二级灼伤千万不要刺破水泡,要立即进行医疗救治,否则会有感染的危险。三级灼伤要立即进行医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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