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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工程分户验收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7月09日

一、编制依据

1.1《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1.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

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1)

1.5《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1.6《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8)

1.7《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2)

1.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9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嘉道•狮子山花园一期(A区),工地地点位于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道角村21社。共分为联排和叠拼两种类型别墅,其中联排50栋,叠拼41栋,车库15栋、商业单体5栋,结构形式为联排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叠拼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层高地下一层层高均为4.5米、首层层高3.3米,二层以上层高3.0米。填充墙外墙为页岩多孔砖,内墙为页岩空心砖墙。内装修为粗装修,地面为毛垫层、墙面为耐水腻子、顶棚为耐水腻子、外墙窗为断桥铝合金窗。外墙饰面真石漆。屋面为水泥瓦屋面。

3、准备工作

3.1前期准备

3.1.1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需提前参加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学习。

3.1.2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认真学习本方案和分户验收相关的资料、混凝土、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等相关规范、标准,熟悉图纸,确保分户验收能够顺利的完成。

3.2、资料准备

3.2.1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和相关资料的准备。

3.2.2分户验收填写的表格和资料。

3.3公司分户验收领导小组及实施制度

组 长: 张文友 [项目经理]

副组长: 黄红军 [现场经理]

组 员:谭权 宁小均 张桂富 王力 张桂华 [项目质量负责人] 张桂华 [项目资料负责人]

朱美积 [项目电气负责人] [项目水暖负责人]

(1)建立会议制度

①、一户一验实施前,组织宣传会,对总分包管理人员进行教育,统一认识,明确责任,理清流程。

②、实施过程中,根据施工方案确定检查项目、数量及进行验收,验收后进行确认并签字。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提出改进意见,完善管理程序。

(2)建立整改制度

验收小组在验收时若发现受检项目不达标即在检查后下发整改通知单,通知施工队限期整改,整改后再报请验收小组进行复查,复验合格后形成相应的检查验收记录表单。

4、分户验收的目的、要求及内容

4.1、分户验收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宅质量,强化及明确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意识和责任,减少质量投诉,消除影响施工功能的质量通病,确保竣工房屋施工功能,贯彻建设部建立分户验收制度的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4.2、分户验收的概念

分户验收以单栋工程每栋住宅为一个检验批次进行检查,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当某一套住宅的某项检验批具备质量验收条件时,根据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点对允许偏差、观感质量和影响施工功能的质量为主要验收项目进行检查,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3、分户验收的相关要求

4.3.1、除每户外还包括公共部分;

4.3.2、验收的工程要符合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的要求;

4.3.3、对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要全部检查,以房间为单位检查并记录;

4.3.4、实测实量部位,按“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引”的有关规定确定检查部位,检查数量,检查点。必要时确定实测值的基准值,记录在相应项目表格中第一个空格内,实测值与基准值相比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为合格。当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在此测量值记录上画圈做出不合格记号,以便判断不合格点是否超出允许偏差1.5倍和不合格点率,实测值应全数记录。

当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装饰装修工程、分户验收检验批一般项目的实测偏差大于等于允许偏差的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时,应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观感为每户全数检查,实测、实量仍按规范要求的比例及最低数量检查。

4.3.5在分户验收时,施工单位检查人员负责拿尺及测量,监理单位检查人员负责读数,建设单位检查人员负责将测量的数据填入验收表中。

4.3.6分户验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判定为合格方法按规范要求执行。

4.3.7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的《住宅质量分户验收表》,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4.4、分户验收的内容

单位工程分户验收的共有七类验收项目及表格,如下:

4.4.1楼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4.4.2门窗质量;

4.4.3栏杆、护栏质量;

4.4.4防水工程质量;

4.4.5房屋室内空间尺寸;

4.4.6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

4.4.7建筑电气工程质量;

4.4.8建筑节能和空调工程质量;

4.4.9其它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竣工阶段分户验收的内容,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主要包括各套住宅户内和其部位的天棚、墙面、地面等装修面层、门窗安装和封闭性能、护栏安装、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渗漏、室内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工程的观感及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等。

4.5、分户验收检查用具

检查尺、塞尺、钢尺、小锤、工程线、小球、卡尺、电笔等。

5、验收日程安排

竣工验收前应对各栋号进行分户验收。

6. 分户验收方法、数量和处理及细部检测项目、内容

6.1方法、验收数量及处理

6.1.1分户验收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观感质量、工程安全和功能质量应全数检查,并以房间为单位,全数记录,观感检查项目应通过目测的方法检查。

6.1.2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含地下室)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实测项目每户所有房间,建筑外窗每户抽查6樘。

6.1.3每套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分检验批在验收完后应及时填写分户验收记录表。

6.1.4当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地面、装饰装修、通风等工程分户检验批的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时(不合格点实测偏差,应小于允许偏差的1.5倍)判定为合格,当暖卫、电气工程分户验收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全部合格时,判为合格。

6.1.5当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地面、装饰装修、通风等工程分户检验批的一般项目的实测偏差值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时,应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

6.1.6观察、手摸等方法检测的质量项目应全部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6.1.7对抽查结果处理:

(1)每单位工程所抽查项目全部符合或抽检只有一户出现两个不相符时,以及每户最多只出现一个不相符项目时,视其验收效果有效。

(2)每单位工程抽检存在的两户以上(含两户)出现同一个项目不符合时,对该项目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3)每个单位工程抽检存在两户以上(含两户)出现二个以上项目不符合时,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6.2、分户验收检测项目及内容

(一)楼地面、墙面和顶棚

1.现浇楼板厚度及裂缝

(1)质量要求:现浇楼板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现浇楼板不应有可见的裂缝。

(2)检验方法:板厚及裂缝检查均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分别进行测量和目测检查。板面裂缝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板底裂缝检查应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

(3)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其中板厚检查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阳台各测不少于3点,即在房间或阳台一条对角线上2角点加1中心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

2.楼地面面层

(1)质量要求:

整体面层:

地面面层及各构造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有排水坡度要求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

板块面层:

面层在结合层上铺设时,应结合(粘接)牢固,无空鼓或松动;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镶嵌正确,接缝均匀、顺直,色泽均匀一致,图案清晰,面层表面的平整度和坡度符合要求。

竹、木面层:

面层铺设应牢固;板的拼缝平直度、宽度及与踢脚线的接缝、相邻板高差符合要求,接头构造正确,板面无翘曲,颜色均匀,图案清晰,面层平整度符合要求。

(2)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坡度泼水检查,表面平整度、缝格平直度、接缝高低差和宽度目测观察检查,必要时辅以相应的检查工具进行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并结合手摸、脚踩等方式检查。

(3)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初装饰工程卫生间不检查空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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