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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设施整治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20日

为响应毕府办发电【2012】38号文件精神,同时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切实增强危机感,继续抓实安全设施整治工作,突出防范为主,增强源头管理,加大排查力度。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常态化。树立“一切服从安全”的意识,杜绝事故的发生。特拟定道路安全设施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安全道路为目标,以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整治为抓手,努力改善路容路貌,保障设施完好,创建优美环境,实现精细管理,深入落实市政府安全会议精神。
        二、总体目标
        以《安全生产法》、《公路法》、《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影响全县农村公路安全设施保存完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公路设施管理联动机制,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公路运输安全事故。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陈某
        副组长:郭某
        成员:张某、岳某、赵某、黄某
        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所办公室,由张某负责相关工作,联系电话:1234567。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日至3月15日)。深入动员,充分认识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感,积极主动投入,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措施要求。
          (二)组织实施(3月15日至4月15日)。开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全面排查标志标牌、警示墩、防撞栏等安全设施的现状,结合危桥险路的整改情况,确保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三)总结提升(4月底)。对照整治目标要求,及时全面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全面整治安全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
        五、整治重点
        1、排查完善安全设施。联合各交管站,对警示标志标线、警示墩、防护栏等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进行排查与完善,清理整治不规范、不完善的安全设施。对路口标志、标线缺失、模糊的,应当重新设置、施划;尚未设置防撞栏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设置。
        2、加强新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道路,要合理设计,不得挤占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通行。要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标准,与新建、扩建、改建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未检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接收。
        3、分工协作,加大查处力度。按照安全文明管理的要求,督促各交管站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在交通事故多发、危险、校园周边等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加强对安全设施的整治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4、及时将安全设施整治的要求传达到各养护施工点,要求他们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牌,并通过印刷宣传材料等各种方式,对有关人员进行道路交通的安全宣传,督促其安全施工。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实行领导分包责制,各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小组,实行集中整治。各交管站也要抽调精干力量,与我所同步,搞好整治。
        2、抓好宣传发动。
        充分发挥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加大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力度;要层层发动,广泛动员,迅速掀起集中治理道路安全设施的新高潮。
        3、明确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凡出现问题、影响全县安全工作大局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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