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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工程承包合同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10日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按地质状况,自行组织施工,不受甲方干涉。

2、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七、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经检验合格的井,从验收即日起为移交完毕。移交后发生的物品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支付一日支付工程款总额   %的违约金。

(二)甲方迟延验收,甲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三)除发生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情形外,乙方应按期完工,每延期一日支付工程款总额  %的违约金。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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