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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火灾隐患产生的成因及整改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5月04日
  所谓“火灾隐患”顾名思义是潜藏着的火灾祸害,通常是指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可能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导致火灾蔓延和扩大火灾危害的行为或现象。这种行为或现象,从表现性质来看,有的是以固定的,如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建筑物耐火等级和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锁或封堵,消防设施缺损瘫痪等,有的则以动态的,无形的形真表现出来,如漠视消防法律法规,轻视消防安全工作,缺乏消防安全常识,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等。从时间来看,有的是先天历史遗留下来,长期存在的,有的则是后天形成的。下面就火灾隐患产生的成因及整改对策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一、产生火灾隐患的成因
  
  1、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从而导致火灾隐患的多样化。例如,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工作环境,活动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于是从宾馆到餐厅,从商场到舞厅,从店铺到住宅,从高楼到地下,很多建筑都用辉煌来装饰,导致室内装修材料及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火灾隐患。
  2、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个体私营经济不断扩大,出现了许多小化工、小工厂、小旅馆、小市场等生产经营场所。由于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忽视消防安全,政府监管部门失控或监管不力,出现了许多简陋违章建筑和“三合一”建筑现象,遗留了大批火灾隐患。
  3、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资产重组,一批企业关停并转,出现了许多闲置厂房,并擅自改变用途,由此也产生许多火灾隐患。

  4、人们消防安全意识的缺乏本身就是一种火灾隐患。例如,在生产经营中无视消防法律法规,忽视消防安全,违反消防安全 操作规程;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单位不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对消防设施能省则省,甚至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导致建筑物埋下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二、制约火灾隐患整改的难点
  
  1、物质财力不足,制约着火灾隐患整改。许多火灾隐患的整改需要经费作支持,然而有些企业经济效益差,使得火灾隐患整改无法实现。
  2、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源头把关不严,使一些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阶段就埋下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给后期整改带来了难度。
  3、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资源分散,没有形成整改火灾隐患的合力,特别是随着消防职责范围的扩大,监督对象的日益增多,有限警力与无限工作,有限权力与无限责任的矛盾突出,致使一些监督管理工作疏于形式,督促隐患整改力不从心。
  4、一些社会单位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没有把自己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履行应该履行的社会消防安责任,缺乏火灾隐患整改的原动力。
 
  三、整改火灾隐患的对策
  
  1、完善政府协调机制。政府作为消防工作的领导者,既是管理目标的决策者,又是管理过程的协调者,在消防工作中起着灵魂、核心和中枢作用。要紧紧依靠政府,充分发挥政府组织、领导作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2、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应建立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信访、电话、网站等形式举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既不积极整改,也不采取任何措施的单位,除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处罚处,应向社会公告,并依托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施加社会舆论监督压力,督促其整改。
  3、建立消防安全社会网络监控机制。在市、区(县)、街道(乡镇)、村(居)委会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消防安全组织网络体系。如建立消防协管员队伍、消防安全员队伍,或利用安全监督员队伍等,拓展消防监督检查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火灾隐患的控制面。
  4、完善消防监督三级管理体制。鉴于消防监督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和消防监督对象面广量大的实际情况,应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作用,将消防监督管理纳入公安派出所的职责范围,实施消防三级管理体制,增强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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