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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学工业的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9日

 3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安全监察(督)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种管理制度: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管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可分为以下几种职责:

1)企业领导的安全职责

企业的厂长(经理)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主管生产的副厂长(副经理)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副职在分管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企业的职能部门在厂长(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全面负责。

安全技术部门,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在企业的领导下组织制定、修订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教育以及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生产技术部门,对企业各车间的生产工艺中的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负责制定含有安全生产内容的产品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制定,并贯彻落实。负责组织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以及制定方法措施。

保卫、消防部门负责企业防火、火灾扑救、企业内部交通安全工作以及剧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操作人员的职责

操作人员直接接触工艺设备,参与生产,是整个安全管理最重要的环节。操作人员应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精心操作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正确分析原因,结合实际情况,拿出最佳防范措施,并做好统计记录及时上报,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2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由入厂教育、日常教育、特殊教育及安全考核四部分组成。

入厂教育: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厂级教育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与防火部门负责。学习一般安全知识,本企业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及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学习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学习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机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日常教育: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活动,采用展览、宣传画、报刊杂志、电化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

特殊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安全考核: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其他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组织进行。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领导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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