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浅谈液化石油气站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08日

  3.2.3 压力表失灵或泄漏

  压力表指示不准,亦容易造成超压破坏,压力表泄漏,可以关闭仪表阀,重新更换安装。

  3.2.4 其他阀门

  液化石油气储罐罐体上,安装有气相阀、液相阀、排污阀、放空阀等许多阀门,这些阀门的种类有截止阀,规格有 DN80 、 DN50 、 DN40 和 DN25 等。阀门泄露有内漏和外漏两种,外漏事比较危险的一种。

  3.2.5 法兰面之间泄露

  液化石油气阀门多采用法兰连接,法兰面之间经常出现泄漏,法兰面泄漏的原因一般有三种:( 1 )法兰面损坏;( 2 )垫片不合格;( 3 )安装不合格。法兰面一旦发生泄漏,不要盲目地拧紧螺栓,而应使用专用法兰堵漏器具进行堵漏,同时将罐内的液化气转移,然后由专业检验单位进行处理。

  3.3 残液处理不当所造成的事故

  此类事故分两种类型,一类是储罐、罐车和钢瓶在检验或检修时,未按工艺规程进行残液处理,在罐内残液未处理干净时,就对其进行气密试验,造成爆炸。另一类是由于军民乱倒钢瓶内残液,遇火源而发生爆炸或燃烧,此类事故是液化石油气事故中最多的一种,虽然财产损失不大,但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影响很坏。

  3.4 过量充装造成的事故

  过量充装饰造成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由于液化石油气的膨胀系数很大,一般涉及充装系数不超过 0.8 ,一旦完全装满液体,没有气相空间,温度每升高 1 ℃ ,压力会上升 2 — 3MPa( 液化石油气储罐设计压力位 1.77 MPa) 迅速达到容器的爆破压力,造成罐体安全阀起跳,罐体撕裂,甚至发生物理爆炸。

  3.5 违反使用安全要求发生的火灾

  液化石油气站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用罐车直接充装小瓶或直接从排污管充装小瓶,导致胶管脱落,使液化石油气大量溢出,引起火灾。

  4 、液化石油气站火灾预防对策

  4.1 采用合格的工艺设备

  液化石油气站的工艺设备必须采用有生产资格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液化石油气储罐、罐车、钢瓶必须由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验证书并应定期检验。如果储罐、罐车存在以下缺陷应予以报废:

  . 用材与原设计不符,并在使用中产生缺陷;

  . 主要受压元件为沸腾钢或 A3 钢;

  . 材质不明或材质劣化;

  . 对接焊缝采用单面焊且存在未焊透现象;

  . 焊缝布置不当(如十字焊缝),并由此引起新生缺陷;

  . 焊缝内部裂纹、气泡、夹渣超标严重;

  . 耐压试验不合格。

  4.2 选用合格的安全附件并定期校验

  储罐及罐车的安全阀附件应采用国家定点厂家的产品。储罐安全阀采用外置式,并且在与罐体之间增加一截止阀或球阀;罐车安全阀应采用内置式以防折断。安全阀每年必须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必须校验一次。储罐液位计应采用透光式玻璃板液位计,并且在液位计与储罐之间加装截止阀或球阀;罐体液位计宜采用螺旋式磁力浮球式。储罐截止阀或球阀应采用尼龙或聚四氯乙烯密封面,如 J41N 、 Q 42F 等型号。排污阀、放空阀、气相、液相阀门均采用双阀门,球阀与截止阀配合使用,靠罐体处常开球阀。截止阀安装方向应以封罐为主,即入口方向朝储罐。

  4.3 残液处理要慎重

  检验、修理之前应将储罐、罐车或钢瓶内残液处理干净,储罐、罐车内残液用临时火炬烧掉,钢瓶内残液应采用抽残装置处理。残液处理完成后,对罐体应用水蒸气吹扫,如无条件可用氮气进行置换,检验合格后应作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气密试验,气密试验后应抽真空,并用氮气或液化石油气置换。

  液化石油气站应建立密闭式残液回收装置,定期对用户钢瓶残液进行处理,并对用户进行安全教育。

  4.4 严格工艺制度

  液化石油气站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操作工人必须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充装、卸车、倒罐和抽残液。液化石油气站应严格管理制度,每次进出气要做记录,并于液位计指示数字核准。发现液位计失灵,应停止进气,并对液位计进行检修。倒灌、罐车不允许超装。

  4.5 加强防火检查

  平时值班人员要定期到罐区巡逻,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或报告,特别是对重点部位,要重点检查,在站内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配备快速堵漏设备,以便发生泄漏时及时堵漏,避免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总之,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方便、快捷、无污染的能源,已经深入千家万户,为人民所接受,做好液化石油气站的火灾预防工作,是摆在公安消防机构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以上是笔者多年来从事液化石油气站消防监督工作的基点体会,有不当之处请专家批评指正。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