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国家海洋局规范无人岛使用秩序 将限制填海连岛

作者:马力  来源:新京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26日

  无人岛”如何利用,并非完全“岛主”说了算。8月25日,国家海洋局公布《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指导意见》,规范无人岛的使用秩序,指导无人岛的保护和利用。其中规定,严格限制填海连岛工程。

  8月25日发布的《意见》规定,要保护海岛自然属性,防止海岛灭失。填海造地工程涉及海岛的,应通过桥梁和隧道方式连接海岛和陆地。海岛的开发利用,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避免采挖土石。确需采挖土石方且采挖面积达到用岛面积30%以上的,要通过专题论证,论证专家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海岛开发利用还要避免破坏自然岸线资源,对于改变原有海岸线长度达到使用海岸线长度30%以上且超过200米的项目用岛,也需要论证方可通过。

  对于“岛主”在无人岛上修建的建筑,《意见》明确,在海岛海岸线及周边海域修建码头、房屋等建筑物和设施,鼓励采用透水构筑物形式或者桩基方式,例如栈桥式码头、栈道、高脚屋等。在海岛上建造建筑物和设施应与海岸线保持适当距离,一般应保持在20米以上。

  此外,海岛开发利用产生的污水、废水应进行达标处理,水质满足相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